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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子维护个人权益的应对措施

(2003-05-27 22:50:02)
分类: 杂文随笔
驴子维护个人权益的应对措施
    
    由于报纸杂志书籍约稿越来越多,自己被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也看到听到老谢啊、师嫣、共和蓝调等驴子们的愤懑之声,最近一件事情,促使我将这一思考写出来,愿众驴子互助共勉,共同维护大家的权益。
    
    话从《藏羚羊自助游丛书》的一名编辑向我约稿说起,她在驴坛上看到我的一些图片和文字,多次来信,希望我能为藏羚羊丛书提供新疆、东北的图片,经过几次网络、电话上的交换意见,基本达成共识,图片要10兆以上的电子图片(准备50-60张被选,按选用的图片付酬),由我扫描并制成光盘,选用的图片仅供藏羚羊丛书使用,稿酬是内插50元/张,封面200元/张,交稿时签署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我发现:刊物约稿时,从来都是火烧眉毛的火急火燎,当你按时准备好了,又要耐心地等待,有些编辑或组稿人经常忘了自己约定的时限。
    
    按约定的地点,我与编辑见了面,我冷静地坚持先看合同(藏羚羊丛书的合同方是一家广告公司),结果发现合同超出原来的约定,完全对我不利。合同文件中写到:对方可以任意使用我提供的作品(不只限于丛书选用的作品,也不只限于藏羚羊丛书使用);我要承诺提供的作品在一年内只授权对方使用(具有排他性质,不得再与其他刊物合作,相当于买断一年使用权);稿酬区区50元/张,简直是掠夺性的条约。我当即提出异议,她解释说他们一直是这么做的,不同意修改,当然我就拒绝了。
    
    近几年来,我被侵权的事情还很多:北京一家知名报纸一次擅自刊登我的作品,编辑的不成样,署了我的网名(007herry),没有支付稿酬;又一次擅自刊登我的作品,没怎么编辑,没署我的名,假借了个化名,没有支付稿酬。我给报社总编写信,只得到编辑轻描淡写的抱歉,又拖了数月,象征性地支付了点稿酬(完全在糊弄人);国内旅游类刊物中一家很知名的杂志向我约稿,文章刊发后半年没有音讯,打电话到杂志社询问,方知那个编辑辞职走了,好在杂志社很正规,接任的编辑马上支付了稿酬并送了样刊,编辑的责任心也很重要欧,否则就会败坏杂志社的名誉;还有的着急上火地找你约稿,到时候不用了,让你为稿件忙半天的事情就多了;
    
    近年来,城市里喜爱自助游的人们渐渐多起来了,瞄准自助游市场的报纸杂志书籍也越来越多。这些刊物的编辑把自助游爱好者的游记、照片作为内容的主要稿源,旅游类网站成为编辑们约稿的主要途径。由于这些刊物的缺乏正规编辑队伍,有些是专为赚钱组成的松散的班子,编辑队伍的素质良莠不齐,管理混乱就可想而知了。常常出现盗用作者的文字图片,约稿了文字图片赖帐不付稿酬,约用了稿件不催要就想不起付稿酬,约了稿件又不用了等等丑恶现象,这些现象多少都发生在我身上,不由得不思考
    驴子保护个人权益的应对措施。
    
    维护个人权益的应对措施
    
    一、签合同
    
    1、搞清楚刊物编辑的真实意图:
    除了电话交流外,尽可能用文字将你能接受的条件和要求传给对方,并要求对方回信确认;
    要求对方将合同文本传过来,将修改意见传给对方,再要求对方将最后定稿的合同文本传过来,并给对方回信确认;
    
    2、约定约稿的内容和稿酬:
    判断约稿的内容、规格、形式是否可以/愿意提供;(一般书籍报纸用1-2兆的图片足够用了,图片越大越容易被用作它用。我就看到过某刊物按专业要求向许多人索要20兆以上的图片,结果没有采用,存在对方电脑里图片去向谁知道呢)
    若对方需要你先把文稿传过去看看(一般会让你按要求重新编写文稿,看看是否符合要求),你需要强调没有得到你授权,文稿不得擅自使用,否则追究法律责任;(丑话说在前面,也警示那些居心叵测之徒)
    注意:根据授权使用的范围、时间、排他性条款等因素,来确定稿酬数额。一般是授权使用的范围越大、时间越长、排他性条款对你方限制越大,稿酬数额就会越高,反之亦然;(国内旅游类刊物市场不规范,平等条款很多)
    国内一般旅游类刊物没有标准稿酬:一般在80-400元/千字,50-400元/张,这只是一稿一用,低于各种价格,你需就要考虑了。
    
    3、签署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在交稿(图片、胶片)时,要认识仔细审阅合同文本(看看是否有违原约定),对方有意私改条款要纠正,不愿纠正的,只能拒绝(商业谈判技巧中有利用你患得患失的心理迫使你让步的手法)。符合双方要求的,用符合司法要求的笔签署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4、注意:
    在本地与刊物合作还算比较容易,与异地刊物的合作就复杂的多了,应该别怕麻烦,按上述法则行事,确定约稿内容和稿酬,要求对方将合同文本传过来,最后定稿的合同要双方确认,要求对方把对方签字盖章的制式合同寄给你,你签完字,再将对方的那份合同寄回去,同时寄去合乎要求的图片文件;
    
    二、打官司
    
    打赢一场官司最重要的环节是取证(掌握侵权证据)、确定赔偿标的(金额)、执行判决强制侵权人履约。这些环节的难度逐级升高,被侵权后,只要有证据,在判决上胜诉不很难;作为非法律专业/束及力不强的个人,确定赔偿标的比较难,不是难在方法,而是难在实施;执行判决最难,对方若是个人、小企业、不正规的机构,就会使用金蝉脱壳,到头来,赢官司,侵权人仍逍遥法外(法律尚有缺陷);或者是企业利用群体优势,找关系走门道,操纵审理过程,拖延时间,与你拚成本,逼迫你放弃;
    
    1、了解法律法规
    国家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网上也能查找到。据我了解到:为了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打击侵权人(认定赔偿金额的取证以前是难点),在认定赔偿金额上,有比其他类型案件更有利于知识产权人的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只要有证据证实侵权人侵害著作权人的权益,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就可以采取司法手段先期查封侵权人的财产、账目进行取证,这是跨国公司多年来知识产权维权行动促成的我国法律和司法执行上的进步;
    
    2、取证
    保存好负载侵权人侵权罪证的各种载体介质,包括正规的载体(公开登载侵权内容的书刊报、其他印刷品和介质等)、侵权人的侵权活动(从事的一定形式、规模、频次的活动,最好运用公正的方法取证)、可变性的载体(网络、视频声频等载体,最好运用公正的方法取证)等;取证的相关费用等到诉讼判决时,由败诉方支付。
    
    3、诉讼
    若是容易认定事实的侵权诉讼,并不难,一般不用聘请律师,受过一定高等教育的人自己即可做原告,也可兼做辩护人。
    若对方是有斗争经验的大机构,会聘请律师在法庭上与你兜圈子,利用法律条文抓你短处,你就需要聘请律师了,几万元钱的诉讼,律师费不会高,律师没有积极性(法律尚有缺陷);
    若案情复杂,你需要聘请有知识产权经验的律师担当你的辩护人,律师可以代表你出庭应诉,节省你的时间;
    最好在诉讼地的法院知识产权庭,有熟一点的法官/执行法官,这样诉讼时效性、执行力度会有保障;
    
    4、执行判决
    执行判决难在国内司空见惯,主要是法律条文力度不够,执行的惩罚性不够大,执行的效果和时效取决于执行法官的责任感和办案条件;
    一般来说,大企业的所属机构(最好是不太大,有赔偿能力就行)是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执行判决容易解决;
    只要你有侵权证据,一般正规的企业会为了避免进一步的负面影响,会在诉讼前解决,既使开了庭,必输无疑的官司,也会寻求庭外和解;
    执行庭的法官对证据保全和判决执行两个环节非常重要。
    
    三、互助联盟
    
    互联网是虚拟的社会,网友们走下网络就成了现实的伙伴朋友,我们这些热爱自助旅行的人,既然大家戏称驴子,就应该为了维护大家的权益组成虚拟的互助联盟,共同声援、支持、参与反击盗版侵权的行为。
    
    在国内旅游类刊物市场不规范的环境下,既使在谈判、签约等方面严格把关,也会发生你的作品被盗用的情况(有的是网络作品,也有的是约稿未用的作品),你不一定都能看得到,盗用作品的人就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铤而走险。这就需要所有爱好旅行/旅游的人联合起来,发现情况尽快沟通,一是监督盗版侵权现象,通知被侵权人,二是监督盗版、赖帐的出版单位,把它公布出来,让其他人小心,避免上当,就象前不久《中国自助游》事件中的大家相互支持。
    
    打官司,作为个人需要形成更多的有利优势,若能与相关的机构联手,或集合更多的人能制造更大的声势,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公众更多的关注就会引来帮助你的人,虽然他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为你作战。
    
    睁大自己的眼睛,学习更多的知识,拿起法律的武器,时刻准备向侵犯你个人权益的侵权者开战,虽然现在还做不到百战百胜,多一份胜利,就会让侵权者更多地斟酌机会成本,随着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侵权者成本的不断增大,就会为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空间,驴子们的付出就能更多获得回报。
    
    
    扬帆去远航
    
    2003年5月27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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