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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化简比引起的思考

(2010-02-12 15:32:09)
分类: 教学艺术

一道化简比引起的思考

周巷镇中心小学   葛建中

摘要一次测试中引出的话题。我们教师要从师道尊严的圣坛上走下来,成为学生的学习伙伴和引路人,我们的课堂要从灌给学生知识到引导学生主动汲取知识,让学生有自由的学习的空间,我们的评价应重过程,轻结果,更多的应该肯定与鼓励学生。

关键词小学数学;化简比;转换角色;教学评价

20101月,我校组织了一次期末测试,我们六年级数学试卷中有一道化简比的题目:“1.8 1.2”、“5/42/3”“阅卷时,为保证测试的公平与公正,我校采取异年级互阅的方式,由五年级的数学老师为我们六年级数学阅卷。过了一会儿,五年级老师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部分学生直接在后面写上了化简的结果,即没有化简比的过程,该不该扣分。当时我是第一个发言的,我认为学生能正确化简比,结果正确应该得分。后来部分老师提出,这一题共6分,每小题3分,如果直接写结果,没有写过程应扣分。双方辩了一会儿,就把问题交给了镇教科组的负责同志,老先生的结论是,不扣分不行,扣分也不行,就扣一分吧。典型的中庸之道。由于阅卷的严肃性,我没有过多的争辩。结果下来后,我自己也傻了,我班共有44名学生参加考试,这道题因没有写过程共扣了67分,也就是说,还剩21分没有被无辜扣掉,其中有16分是学生写出了过程,另5分是部分学困生不能正确解题,不属无辜扣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67分加给我的学生,要扣就扣自己。冷静下来后,我就思考这件事,有两个思考,跟各位同仁交流,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第一,这道题该不该扣分?

在阅卷过程中,其实我已私下里把自己的观点表达过。主要是两点,第一点:学生没有写过程大概有两种可能,一是学生反应快,把应写的过程写在了草稿上,能正确地解答,只是没有在试卷上展示出来;还有一种可能,不排除个别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的可能。但不能因为后一种可能殃及池鱼,法律上还讲究“疑罪从无”,何况小学生考试,应以鼓励、肯定为主;第二点:大家在阅卷“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共同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就是学生列综合算式,直接写结果,也没有写过程的,可以给分。当时我就提了这么一句话,这不是跟化简比不写过程一样吗?

为什么有一半的老师都同意扣分呢?撇开一些杂念不谈,可能是学生的冒进挑战了我们老师的权威,引起老师的反感,于是,大笔一挥,“杀无赦,斩立决”。我认为这种思想要不得。课程标准指出“数学学习活动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的、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也就是要让学生有自己的学习空间,拓宽学生的空间,就需要我们老师让出一部分空间,改变自己的角色。我们教师要从一个知识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要从教室空间的支配者的权威地位,向数学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者导和合作者的角色转换。

第二,为什么我们班会有这么多人被扣分?

这可能跟我在这节课的教学过程中尝试的一些做法有关。回到教材中, “比的意义”这节课要求学生理解比的意义,即“两个数的比表示两个数相除”,在此基础上,学习“求比值”的方法,即“比的前项除以后项所得到的商叫做比值” 。“比的基本性质”这节课要求学生理解比的基本性质,即“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比值不变”。在此基础上让学生学会化简比。针对化简比,课本第71页例4举了三个例子。分别是“1218”、“5/63/4”、“1.80.09”。根据教材,一般教师大概都是引导学生对照例题,分别利用比的基本性质来化简比。第一小题:前项和后项都除以6;第二小题:前项和后项都乘12;第三小题,前项和后项都先乘100,再除以9。这是对比的基本性质的升华,试卷中的两题跟例题的第三小题、第二小题属同一类型,于是老师也要求我们的学生按例题的格式,一步一步化简。

我在教学“比的基本性质”一课时,整合了“比的意义”和、“分数除法”以及“分数化简”的知识,课堂片段实录如下:

……(教学比的基本性质)

师:同学们,应用比的基本性质,可以把一些比化成最简单的整数比。(板书:最简单的整数比)

师:最简单的整数比,这个概念跟以前接触的什么概念差不多?

生:最简分数。

师:不错,你认为什么样的比就可以叫最简单的整数比。

生:应该是前项与后项只有公因数1的比。

师:不错,那么同学们尝试一下,把这三个比化成最简单的整数比。(出示例4

师:第一小题,你们考虑如何化简?

生:根据比的基本性质,前项和后项都除以6,结果是23

师:不错,考虑一下,第二、三小题,有什么特点,可以考虑先怎么办?

生:第二题是分数比,第三题是小数比,可以先根据比的基本性质化成整数比,再化简。

师:很好,大家自己动手试一试。

……(学生练习、交流)

师:刚才同学们利用比的基本性质,学会了如何化简比。其实在上节课,我们学习比后发现,比与分数,与除法的关系很密切,上面三道题,放到以前学习的知识中,化简起来可能更简单,大家分四人小组合作一个,讨论每道题的最简方案。

……(学生分组讨论)

……(学生交流方法略)

师:根据大家提供的方法,我们归纳一下,整数比的化简怎样最方便。

生:约分法。“1218”先写成“12/18”,再用“2”约分,最后用“3”约分即可。

师:这样的好处是什么?

生:可以从最小的素数,如235等开始约分,更简便。

师:很好,第二小题,分数的比怎样更简便。

生:根据比与除法的关系“5/63/4”可以写成“5/6÷3/4 =5/6×4/3 =10/9 ”

师:大家说简便不简便?

生:很简便,不要通分了。

师:要注意些什么?

生:最后不能说九分之十,应说成109,当然写法没问题,但如果分子为“1”,则不能直接写成整数。

师:你们归纳的很好。如果是小数的比怎么办更好?

生:先通分成整数,再用约分法。

师:实在是太好了,想一想,求比值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这样想。

……

我应该感谢我的学生,他们掌握了化简比的许多方法,并在实践中灵活运用,所以他们写不出别人所理解的过程。可以想像如果让他们写,他们那些雕虫小技如何登大雅之堂,而且,在平时的练习中,一般是化简比与求比值在一起,书商太奸,不会给他们留太多的空间,我只要求他们写出结果。想不到现在让他们在分数上吃了亏,虽然我给他们加了分,但在学校、在班主任那里得不到承认,我感到内疚。

由此,我想再多说几句,关于对学生学习的评价。课程标准认为:“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从实际操作来说,试卷是目前最流行,也最易操作的评价方式,试卷评价虽然有许多不合理之处,目前面对我们的现实还难一下子改变,但我们阅卷人的思想是可以改变的。我们在评价时要除了要关注学生对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他们学习的过程;除了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更要关注他们在数学学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和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一言以蔽之,不要总想让我们的思想去控制学生。

 

 

 

 

 

 

 

 

参考文献:

1、《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7月版。   

2、《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解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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