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券投资(Buffett 1979)
(2009-11-02 16: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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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 |
过去几年的年报,谈的主要是股票投资哲学,现在我想应该换个话题,谈谈债券投资,尤其是去年底以来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整个保险业界,因投资债券而蒙受了相当庞大的损失,虽然依照会计原则,允许保险公司以摊销成本而非已严重受损的市场价值来记录其债券投资,事实上,这种会计方法反而是导致更大损失的元凶,因为当初若是保险公司被迫以市场价格来认列损失,那他们或许就会早一点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
更讽刺的是,某些产物保险公司有鉴于通货膨胀高涨,决定将原本一年期的保单缩短为半年为期,因为他们认为实在是无法去衡量未来的十二个月内,医疗成本、汽车零件价格会是多少? 然而荒谬的是,他们在收到保费之后,一转身却将刚收到的保费,拿去购买以三、四十年为期的固定利率债券。
长期的债券是目前通货膨胀高涨的环境下唯一还存在的长期固定价格合约,合约的买家可以轻易地锁定1980年到2020年,每年使用这笔钱固定必须支付的价格,相较之下,其它诸如汽车保险、医疗服务、新闻信息、办公空间或是其它任何产品服务,如果他要求在未来五年内给予一个固定报价时,肯定会被别人笑掉大牙,在其它商业领域中,只要是签订长期,合约的任何一方,通常都会要求适时反应价格或是坚持每年必须重新审议合约。
然而在债券的领域却存在有文化落差,不必指望买家(借款人)以及中介(承销商)会提出合理性的怀疑,至于卖家(债权人)即便历经经济与合约变革,却依旧浑然不觉。
最近这几年来,我们的保险公司几乎未增加一般长期债券方面的部位(Straight long-term Bond)(即不含转换权或可提供额外获利可能性的债券),即使有买进也是为了弥补先前到期或出售的部位,而在此之前,我们也从未投资那些长达三、四十年的债券,顶多是那些较短期且备有偿债基金或是因市场缺乏效率而使得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然而,虽然较之同业我们稍具警觉心,却仍是不够的。 “虽然半梦半醒,比起熟睡要好得多,但却不能保证你不会被熊吃掉。”若说买进四十年期的债券是个大错,那么投资十五年期的也好不到那里去,很遗憾的是,我们属于后者,更惨的是,我们未能适时地忍痛卖掉,而眼睁睁的看着它们的价值日益缩水。(当然,事后回想起来,会觉得真是笨得可以,而或许你会认为要是去年我就看透这点就好了)。
当然基于保险营运所需,我们必须持有大量的债券或固定收益部位,但最近几年我们在固定收益方面的投资多属具转换权的债券,也由于具有转换权,使得这些债券实际发行的时间比其票面的到期日要短得多,因为在到期前,依合约规定我们可以要求转换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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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保险公司运营,到目前自己仍是略知皮毛。对于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对于债券投资,很少关注,应该好好学习一下。
在通货膨胀的影响下,长期定息债券投资不是好选择,甚至是糟糕的选择。
可转换债券,也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了解,特别是购买可转换债券的最主要的关注点应是什么?转换的定价到底如何评价?像07年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格很高,购买可转债还有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