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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严重炒作信用将构成诈骗罪

(2009-07-28 16:02:54)
标签:

诈骗罪

信用

网店

网购

知识产权研究

it

分类: 法律评论

7月27日,国内最大信用炒作集团网丫宣布退出信用炒作行列,以配合淘宝网打击炒作信用的非法行为。网丫倒戈大大打击了其余炒作信用的团伙组织,寄生于淘宝网的这一灰色产业链顿时分崩瓦解。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樊表示:“相比传统交易,网络交易中信用价值更高。在我国电子商务法律规范尚不完善的环境下,类似淘宝平台已经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信用评价体制,目前也成为网购市场的行业规范。这也是网购消费者判断交易对象的重要参考。”

 

张樊还说:“一些网店想走“捷径”,得到消费者认可,信用炒作有了其需求,一些不法商家也就趁机专门提供这种信用炒作服务。炒作信用的网店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欺诈为,所得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得话会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专门从事信用炒作的公司或个人要承担帮助侵权的连带责任,同样因为所获金额巨大、情节严重会构成刑事诈骗。而那些打着炒作信用从网店店主收钱之后逃之夭夭的公司或个人的行为是典型的诈骗。”

 

最后,张樊总结道:“从维护电子商务安全的角度,必须打击信用炒作行为,堵住源头,打击提供信用炒作服务的行为是最根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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