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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需要逃离支付宝吗?

(2008-11-05 08:44:35)
标签:

基金

信用卡

信用评价

第三方支付

支付工具

it

分类: 法律评论

原创首发:网络法博客 作者:张樊

 

本周电脑报文章《银行恐慌症爆发:逃离支付宝》讲的银行的一款支付产品——信用卡在支付宝上面临非法套现的风险,让众多银行停止了信用卡在支付宝上的使用。这是支付宝这样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目前所面临的一个重要法律风险。正因为免费通过支付宝套现,让不少银行在支付宝上损失了大量的手续费和银行利息。

 

这并不是这两年出现的新问题,从这种第三方支付平台一产生就存在。为什么到今天银行开始对这种现象采取措施来解决呢?信用卡和支付宝两种电子支付工具的大量普及使用,在支付宝使用信用卡进行支付的金额越来越大,其中非法套现的数额也越来越大。按照民生银行的说法,“在支付宝上已经损失了800万元的资金成本”。的确也到了开始采取行动的时候。但是完全停止信用卡在支付宝上的支付并非一个上策。

 

首先,停止信用卡在支付宝上的支付,会让信用卡的功能大打折扣。正如电脑报中所写,停止了信用卡在支付宝上的支付,让更多的持卡人对卡的使用感到尴尬。毕竟绝大部分人还是合法地在使用信用卡进行交易,并非套现。为了少部分人的违规行为,而放弃信用卡的网络支付功能,这对信用卡未来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其次,防范信用卡在支付宝上的非法套现,并非“堵”一条路。通过制造虚假交易,用信用卡在支付宝上非法套现的性质在有关法规规章中有着明确规定,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对付。目前法律上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才导致这一行为的被放纵。但是法律上并非没有解决之路。现在支付宝与银行发现此类行为,对于个人信用评价记录的降低并没有发挥到预防和惩罚的作用。但是随着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银行与支付宝加强合作,对套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降低信用记录,是会发挥比较大的作用的。

 

银行实际上并不需要逃离支付宝,真正需要的是思考更有效地方式来打击非法利用支付宝套现的行为和加强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毕竟网络支付和电子商务在未来的应用越来越广。逃离只会让银行在这一市场上的份额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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