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字考略

“存”字考略
就目前所出土的各种文物,在已能隶定的殷商甲骨文、西周金文中,还未发现有确确的“存”字。当然,在所识的甲骨文、金文中没有“存”字,并不能确定在殷商、西周时就还没有出现或使用过“存”字。这有待进一步的文物出土、考察、研究。
我国最早的一部“字典”,作为“十三经”之一的《尔雅》中,收有“存”字,可以确定,至少在春秋战国时(或在春秋战国前)就出现并使用了“存”字。
《尔雅˙释诂》:“在,存也”。“存,察也”。
十三经中三部最早的典籍均出现有“存”字:
《易经》 :“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
《诗经》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尚书》 :“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
《左传》 中也出现有“存”字,第一次出现为:“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
秦《易˙乾》(文言)中有“存”字,例字见图1。
马王堆汉墓帛书中有“存”字,例字见图1。
二、“存”字的构成
形声:“子”为形,“才”为声。 ( “才”声的分析见后 )
会意:篆文从“子”,意表初生婴儿、小孩;从“才”,意为刚、暂,表草木初生、待长。
故:“存”字的本意是出生、初生、活着、生存之意。
隶变后,“子”字写法未变,“才”子略有变化,楷书写作“存”。例字见图3。
“才”,《说文》 曰:“艸木之初也。从1,上贯一。将生枝叶也。一,地也。”意为:才,草木初生的样子,由“1”(一竖)向上面贯穿“一”(一横),表示草木发芽抽苗,将生枝叶。“一”表示地面。
徐锴注:“上一,初生歧枝也。下一,地也。”
段玉裁注:“引申为凡始之称。一,谓上画也。将生枝叶谓下画。才,有茎出地而枝叶未出,故曰将。艸木之初而枝叶毕寓焉,生人之初而万善毕具焉。故人之能曰才,言人之所蕴也。凡艸木之字,才者,初生,而枝叶未见也。”
《汉字源流字典》 :“才,象形字,甲骨文象草木初生。 穿一(地)而上形,表示植物破土而出。
《古代汉语字典》 :“才,象形字,字形中的一横代表土地,一横下面代表草木的根,一横上面是草木生出的枝叶。本意为草木初生。”
“才”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例字见图4。
段玉裁注:“ 《史记˙律书》:‘子者,滋也。言万物滋于下也。’子本‘阳气动,万物滋’之称,万物莫灵于人,故因假借以为人之称。象物滋生之形,亦象人首与手足之形也。”
《释名》 :“子,小称也,主谓其精明者也”。
《汉字源流字典》:“子,象形字,甲骨文象有头发,囟(音:新)门和身子的初生婴儿形。金文稍繁。古(籀)文加出两个上举的胳膊,身子变为一竖,正像个襁褓中的婴儿。本意为婴儿。”
“子”字的甲骨文、金文、古籀、小篆例字见图5
三、“存”的释义
如《说文》 :“存,恤问也。”将“存”解释为“恤问”。清代的段玉裁注:“恤,憂也。”但他同时指出:“今人于在、存字,皆不得其本意”。古文中用“存”为“恤”、“恤问”很多(举例见下),但这并不是“存”字之本意。
“存”字乃现代汉语中的常用字,其基本含义及其用法勿需多言。下面给出今人不再常用,而古文中又常用的几个含义。
1、恤、恤问、抚恤
“存”字的这一释意在古文中可能用的是最多的。(不知是否是受《说文》的影响)
《玉篇˙子部》:“存,恤问也。”《广韵》 :“存,恤问也。”
《礼记˙月令》中:“养幼少,存诸孤。”这里“存”是抚恤、慰问、抚养的意思。
《墨子˙亲士》中:“入国而不存其士”,孙詒譲《閒诂》:“存,恤问也。”
《楚辞˙大招》中:“孤寡存只。”蒋骥注:“存,恤问也”。
《大戴礼记˙曾子立事》中有句:“存往者,在来者”。这里“存”与“在”相对,显然“存”与“在”应有异议。故王聘珍解诂特指出:“存,恤也”,其意以别于“在”。
2、察、观察、审察
“存”字的这一释义在古文中用得也很多。
以上已引,《尔雅˙释诂》:“存、察也”。刑昺疏:“存,至察也”。
《广韵》 :“存,察也。”
《荀子˙修身》:“见善,修然必以自存”。王念孙《读书杂志》:“见善必以自存者,察己之有善与否也。”
《礼记˙礼运》:“处其所存”。孔颖达疏:“存,谓观察也。”
3、思、思念、心存
《诗经˙郑风》:“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
《礼记˙祭义》:“致爱则存”。郑玄注:“存,则谓其思念也。”
《素问˙宝命全形论》:“能存八动之变”。王冰注:“存,谓心存。”
【注】《说文》:“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意思是说,“六书”中的“形声”构字,是指用两个字做偏旁组成一个字,其中一个标明字的意义范围(俗称形旁或义符),另一个标明字的读音(俗称声旁或声符)。例如,河、潞两字,皆是水,故以三点水作为形旁,而读音同(或近似)做声旁。据有人研究与统计,在我国的文字中,到了宋代,形声字已达到90%以上。)
《说文˙土部》:“在、存也。”《广韵》:“存,在也。”
《广雅˙释诂》:“在,凥也。”(凥,古居字)钱大昭疏证:“蔡邕《独断》云:‘天子以四海为家,谓所居为行在所’。”
但在古文中,“在”通“才”。
《汉书˙贾谊传》:“长孙乃在二万五千户耳。”王念孙《杂志》云:“在,读为才……。贾子《新书˙藩疆》篇正作‘乃才’。”
甲骨文中有“才”字,其造字也符合《说文》所言(“才,艸木之初也。……”),但在甲骨卜辞中,“才”字“皆用为‘在’,而不用其本意。”(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如在“彝在中丁宗在三月”、“贞乎逐在蔷鹿只”中,“在”皆写作“才”。这两句甲骨文的卜辞见图。
小篆的“才”与“在”在写法上是有区别的,但在甲骨文中,“才”与“在”通用,写法也相同。“在”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例字见图6。
以上已说明,目前可识的甲骨文中无“存”子。近人何晴著《《甲骨文字歌》(上海书画出版社),书中包含有“存”字,但将“存”字的甲骨文写成“在”字(或“才”字)。何獃(獃:音“呆”,是“呆”的繁体字,但作为姓名,只能用繁体字。)著《实用甲骨文通假字汇》(天津出版传媒集团),其中甲骨文的“存”字即取于《甲骨文字歌》一书。之所以可以如此,大概以上内容可以是理解的主要原因。
“在”字的甲骨文、金文、小篆例字见图六。
“存”与“亡”相对。
《说文》:“亡,逃也”。故亡之本意是失去、消失、逃走,而非死亡。
《礼记˙中庸》:“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这里将“死”与“生”对、将“亡”于“存”对,甚说明问题。
《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存”与“亡”相对。
《史记˙陈涉世家》:“今亡亦死,举大义亦死”、《史记˙廉颇蘭相如列传》:“臣尝有罪,窃计欲亡走燕”,这里“亡”皆为逃走、出逃之意。
《白虎通义》云:“庶人曰死,魂魄去亡”。人有死,但魂魄无死,只是“去亡”。
(注:本文图片中的例字,皆有本人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