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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一个行政命令式的噱头

(2013-02-22 00:06:19)
标签:

文化

近几天,在各媒体,先看病后付费之一重大新闻题材吵得沸沸嚷嚷。先是央视的新闻说卫生部要全面推行,后是卫生部的官员否认,只是试点开始。

作为一个医务人员,也从事医院管理工作,笔者认为,这是一个行政命令式的噱头。

首先,如果真的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对于医院来将无疑又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医院的资金流动将带来负面影响。实际上医院目前已经是在重重重压的担负着医疗任务。医院的城镇职工医院、居民医保乃至新农合的医疗任务都是医院是先垫付的医保农合的支付部分,在病人出院以后医院再到医保农合机构去申请付款,最近几年由于政府对于民生工程的重视,大幅度提高医院农和参保人员的受惠程度,引起了医保农合基金的不足,因此,医院的医保农合医疗费用的回款状况并不令人满意。医院因此陷入了现金周转问题的问题。如果大面积的病人先看病后付费,那么针对医院而言,几乎是全额垫付,对于一些积累较好,规模较大的医院,可能不一定会有问题,但是对于一线中小医院,对于有一定债务负担的医院,这可能会造成运转上的困难。

第二,看病付费,实际上是看病好了以后再付费,有人认为在饭店吃饭不也是先吃饭后付费吗?实际上不是这样,主要是这里有一个资金后延时间段,不像是饭店的先就餐后付费,饭店的先就餐后付费时间后延是在当天,也就是那么几个小时以内。而医院的后付费平均在十天以后,而医保农合的结算给有的地方是以一个季度甚至半年一年以后了,这样医院的资金成本将会大幅度提高,或者是资金的效益降低,有关部门为什么没有想到这一层面的问题呢?

第三,目前对于病人而言,看病过程中追加医疗费用,是为了保证医疗活动的顺利实施。医院的药品、设备、血液供应、员工工资、都是离不开现金的,否则,医院无以为继。病人对于边治疗边付费并没有多大的异议。我倒觉得这似乎是为了追求政绩而增设的扣眼球政绩命令。对于单个病人并无多大实际意义。但是这样又将医院推到了医患关系的矛盾上面。

第四,在我国目前的信任体系建设还不具备这个条件。姑且不说政府的医保农合的拖欠。现在病人的恶意欠费并不少见。医疗结果也不是一个会然人人满意的方方满意的结果,这样的话,病人出院拖欠费用,谁来补偿医院?。在社会信任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没有必要让医院来首先承担这个实验,因为医院是社会基本保证体系最重要的一环,如果医院无法运转,人民的生命谁来保证?

第五,社会经济状况的发展不平衡,对于该举措的承受能力是不一样的。主要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公共财政对于医院的补偿与不发达地区是远远不一样的。所以医院的承受力也是有巨大差距的。

所以,笔者认为,先看病后付费是一个行政命令式的噱头,是是脱离了基层实际的闭门造车式的决定。如果说要关心民生,那么作为政府,首先是要保证医院能够正常平稳运行,要保证医务人员能够安心、安全的工作,要保证医务人员能够有尊严生存,才能使医务人员能够守住自己的职业操守。这样才能够真正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而不要为了满足政绩的需要,把所有的矛盾、把所有的负担都往医院推,这才是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医疗卫生事业。

       2013-2-22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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