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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艾滋病人的就医

(2012-11-25 23: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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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几天,天津的一个艾滋病人,因为患肺癌,被医院拒绝以后,通过改换病例资料,隐瞒了病情,在医院终于做了肺癌手术,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反应,李克强也专门为此事签署了意见,卫生部也就此发布《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

作为一个外科医生,是艾滋病的职业暴露高度危险职业。在工作中也有类似体验。觉得应该从医生角度来谈一谈艾滋病的就医问题。

首先,作为社会应该对于艾滋病的相关检查有必要的重视与理解。病人求医,需要做一些检查。因为只有完善医学检查,才能够保证病人的治疗既符合病人利益,也能够医务工作者的自身安全,更能够保护其他病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因为只有发现艾滋病人或者是病毒的携带者,才能够让病人得到及时准确有效的治疗与隔离,并且让其家人也在其中受益,因为有些病毒携带者自己乃至家人并不知道其实病毒携带者,家庭的隔离也没有实施,通过检查可以做到这一点。第二,发现了阳性病人,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能够采取有效积极的预防措施,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减少职业暴露的风险,再出现职业暴露的情况下能够采取及时有效措施,终止病毒的复制,保护医务人员。试想如果医务人员的健康都无法保证,哪还有谁来为病人治疗呢。第三,符合其他病人以及全社会利益,如果在医院出现了阳性病人,医院会对其采取必要的隔离(显性或者隐性),尤其是对于其血液等采取特殊的处理,避免病毒的传播,这样可以保护其他的病人以及社会的公共卫生。

而目前在有些病人乃至一些媒体,对于必要的医学检查不理解,前两年湖北就有一个城市的患者手术前查了艾滋病毒,被媒体大加鞭伐,笔者所在城市一个记者也在报上发表言论,描述医院做这些检查是为了创收,侵犯病人的隐私等等。我手上正好有一个艾滋病毒携带者需要手术,邀请该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报道,该记者吓得连连拒绝。所以,整个社会必须科学看待对病人的检查,不能够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其次,医院应该合理保护病人的隐私。在目前来讲,不管如何,艾滋病毕竟是一个社会普遍恐惧的疾病。对于阳性病人,医院要合理保护其隐私,但是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要注意合理的隔离,这就是显性隔离与隐形隔离。不能够让其他的病人歧视该患者,维护一个患者自身的人格与尊严,是医务人员的一种职业素养与职业水准。

再次,医务人员自身要对艾滋病人与艾滋病有清醒的认识,作为医务人员,当人家成了你的病人,你必须要有一种责任与担当,不能因为疾病而害怕,你只能够试用你自己的知识,对自己进行有效的保护。自己都不能保护好自己,这将是自身的悲剧。

另外,现行的医疗制度要暴露了我国的艾滋防护上存在问题。这个病人可以通过利用医疗机构的检查互认修改病历资料,蒙混过关,实际上是造成了公共安全威胁,这一点需要政府制定相关的制度来杜绝再次发生此类现象。否则,这将是一个可怕的局面。

最后,可以探讨政府对于艾滋阳性患者或者携带者的疾病诊疗采取集中治疗方式。2002年笔者在古巴访问时,古巴政府专门设立了艾滋村,类似于我国早年的麻风村,但是艾滋村有个特点,非常人性化,每周可以回家团聚,在艾滋村内病人得到统一的生活安排工作安排以及必要的治疗。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病人有了自己的社交群体,并且有自己的工作,生产的产品进入了流通渠道,能够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当然我们国家有自己的国情,但是我们国家现在艾滋病的基础治疗已经是集中治疗了,那么出现了外科性疾病,反而要到其他医院治疗,好像是有些本末倒置,如果这一定的行政区划内,设立公益性的艾滋病专门医疗机构,集中治疗无论是对于病人、医务人员乃至社会都是有益的。

我还想说一句, 在艾滋就医的问题上,医生的职业暴露风险太高了,我已经有几次遇到了艾滋阳性,所以社会对于我们要有足够的理解与关心,不能只是要求我们做什么,而不关心我们,这样太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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