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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说,老子“周藏书室之史也”。班固说:“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因为这两种解释,人们混淆了守藏史与太史之间的区别。后人误把老子与太史混为一谈。
《汉书·光武纪》注:“史,官之长也”。“史”是政府中很重要的一名官员。西周时,太史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后来随着朝代的变迁,权位逐渐降低,秦朝称太史令,汉朝属太常,掌天文历法。司马迁的官职即为太史。
守藏室史不是太史,而是太史手下低级别的行政人员。老子被《高士传》记载,说明他的身份为“士”。又根据出土文物,孔子按周礼“士大夫相见以雁”作为初会时的礼物,证实老子“士”之身份。《说文解字》:“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从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白虎通》曰:“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博学、审问、慎思、明辩、笃行,惟以求其至是也。”士,相当于现代有知识、有能力的文化人或博士、教授之类。“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是古代贵族级别,士为低等贵族。在春秋当时的等级体系里,士的地位居仅列平民之上,属于春秋社会的中坚力量。和孔子一样,士可以到处做官,官位相当于现代政府部门的文职人员。高官可以为士,士不一定为高官。《管子·形势解》:“士不厌学,故能成其圣。”这说明圣人是更高级的士,是高级的文化人。老子被称作圣人,说明他是有学问的文化人。
司马贞注:“藏室史,周藏书室之史也。”亦简称“守藏史”。“周秦皆有柱下史,谓御史也,所掌及侍立在殿柱之下,故老子为周柱下史。今苍在秦代亦居此职。
苍,秦时为御史,主柱下方书,简称柱史”。柱下史是说他的工作位置是站在殿柱之下专门记录君主言行的史官,类似后世为皇帝写《起居录》的官员。守,看守;藏,收藏;史,记录历史之人。故名思义,守藏室之史即管理文书档案工作,专门收藏保管各种档案史料之官,其务职相当现代国务院秘书兼档案馆馆长。
《周礼》是关于周王室和诸侯国比较完整的官制记录。查阅《周礼》,周官中没有“守藏室之史”、“藏室史”或“守藏史”之职。根据《周礼》所载,周官中的“守藏”之职与“史”之职应是不同职称,不能混为一谈。在周代官制中,“府”承担“守藏”之职,是“机关”内部下属“单位”,依据各“机关”的具体需要而设置。有些“机关”没有什么财物需要贮藏保管,其下属不设“府”。但由于有财物需要贮藏保管的居多,故而设“府”的“机关”也居多。《周礼正义》云:“是凡财物所藏,并谓之‘府’;因之凡治藏之吏,亦通谓之‘府’也。”因此,“府”既是财物“守藏”之所,也是负责财物“守藏”人员的称谓。“府”职人员的“级别”在下士之下,因此不是官,而是吏。《正义》云:“府,治藏;史,掌书者。凡府、史皆其官长所自辟除。”即“府”吏和“史”吏的任免都由各“机关”的官长自行决定,而无需王侯的命令,太史则是王侯任命的官。“府”吏的职守是“掌官契以治藏”,即贮藏保管官方书契。
综上所述,“守藏”的具体操作由“府”吏负责,“行政管理”式的操作由“府”官负责,怎么也轮不到“史”吏和“史”官。所以“守藏史”是“守藏”之“史”的意思,则名不正,言亦不顺。可能“守藏室之史”系“守藏室之吏”的误传。用现代话来说,吏也是官,是小官,不是太史那种皇帝直管的官。孔子34岁适周问礼,当时并没有什么身份,只是一位老师,陪护的南宫敬叔是下级贵族14岁的小孩。根据来客者的年龄、身份,按对等、对口接待的原则分析,老子是周王室具体负责接待他们的业务人员,还上门入户陪同“相礼助丧”,应该是普通官员。孔子主要目的是查阅礼制历史档案,负责管理档案的守藏史接待名正言顺。因而,守藏史就是守藏图书档案的负责人,其在工作性质上属于史官管辖,称史官可能因尊重而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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