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的摇滚乐
(2012-09-30 15: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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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青春的摇滚乐
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对自己有过很奇特的误会。我误以为自己很深刻。深刻的人都懂哲学,我当然也应该懂一点哲学,于是专门跑去买了《存在与虚无》、《存在与时间》。其实根本看不懂,对里头说的东西也不感兴趣。但打着牌打着牌就经常站起来:我的萨特还没看完呢。每次隆重地打开第一页,都要在内心深处惊诧道:“我要读萨特了!我居然要读萨特了!不是金庸,是萨特呀!!”每次读了百十个“非正题的意识变成位置性意识的一种性质”之类的句子后,都要同样隆重的合上书,对自己再次惊诧道:“说的是甚?说的是甚??”直到今天,你要问我金庸小说里的情节,我能说的清清楚楚,你要是问我《存在与虚无》里说的是什么,我只能回答:“那可老深刻了!”
我的另一个奇特的误会,就是以为自己懂音乐,具体地说是摇滚乐。我十四五岁的时候第一次听崔健的《解决》,从那以后,就开始迷上了摇滚乐。我孜孜不倦地搜集崔健窦唯张楚、Nirvana、Pink Floyd、Queen…….上大学以后,寝室里的同学都听张学友、刘德华,我见状微微一笑,心内鄙夷:这都什么水平?!就像《红楼梦》里林黛玉喝不出烹茶用的雪水,妙玉鄙夷说:你竟是个大俗人!那个甜蜜的孤独感是小资们的精神家园。
《围城》里说过,只有写古体诗的人才说自己从不看现代诗,写现代诗的人从不敢说自己不看古体诗。这里是有档次的。音乐里头也有档次。摇滚乐虽然鄙视刘德华,但听到《d小调第九交响曲》之类的名字,还是不敢造次。有位朋友看我不听刘德华,觉得我有些慧根,特意带我去他家听斯特拉文斯基的音乐。音乐响起后,天地顿时变得失色,人生顿时变得乏味。我从没想过音乐能持续这么长时间,脑子陷入一片混乱:今天中午食堂为什么不卖大排了,这个斯基肯定是俄国人,三班的女生明显没有二班的好看,我的萨特还没看完呢……..我一度认为自己可能挺不过来了,但事实证明我的身体没我想象的那么糟糕。毕竟是年轻。
后来我再也没试过交响乐,专心听我的摇滚。上研究生的时候,我的教研室里晚上只有我一个人,我就把音乐声音调到最大。崔健用最大的声贝发出一种含糊不清的嘶哑嚎叫。后来楼上教微波的老教授扶着墙走了进来:“我都快六十的人了…….”
我们一个同学很会弹吉他,弹起来手指翻飞,乐声如诉。我听那么多年摇滚乐,当然也应该弹吉他。我就求人家教我弹。为此专门买了一个红棉吉他,还留起了一头长发。(顺便说一句,这是我这个笔名的由来)当时会弹吉他的摇滚青年都留长头发,就跟现在的导演都留大胡子一样。我甩着长头发,捧着红棉吉他,暗暗对自己挑大拇指:“你现在也是个摇滚青年了,真有你的!”
弹了有几个月吧。我完全不知道和弦是什么意思,更听不出来什么大调小调,就是比着谱子硬按,右手如拨草寻蛇,左手如老鹰捉鸡。不管是校园民谣,还是爱的罗曼斯,在我手里不知怎地,都洋溢着一股《浏阳河》的味道。而且我嗓子有问题,完全没有调门。人听自己的声音是听不出来的,也一直没人告诉我。后来我每天傍晚定时抚弦高歌时,终于走廊上有人探头进来说:“从外头听,你这声音就跟单放机快没电的时候似的。”
后来有一天那位教我弹吉他的同学忍不住了。他一边听,一边在纸上画小人。等一张纸画满了,他扔下笔,劝我说:“你还是把头发剪了吧。”后来我就把头发剪了。
多年以后,我去英国出差的时候,曾和一个20出头的小伙聊天。他挺喜欢摇滚乐,天天戴个耳机听,我就凑趣说:我也喜欢你们国家的音乐哩!他兴奋地问:那你喜欢谁的音乐?我想了想说:滚石、皇后、平克弗洛伊德——他听后一脸困惑,扯着嗓门喊:谁?!要是哪个外国人对我说他最喜欢刘文正、费玉清的歌,我可能也会这么困惑吧。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你们这些年轻人啊!
少年子弟江湖老。真正少年的人反而不太会想起青春这个词来。就像坛经里说的,佛经三千卷,曹溪一句亡。古人写了那么多怀旧的诗词文章,普鲁斯特还写了一本几乎读不完的《追忆逝水年华》,其实说到底就是这么回事。青春就是这样一个东西,充满了误会,横冲直撞,宛若怪鸟。如果你现在就有这么一头怪鸟,其实你倒也不必着急训化它。看看窗外,那里就有一个东西叫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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