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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何不认为那父亲一定有问题

(2014-12-10 08:21:09)
分类: 闲话:絮絮叨叨

几天前一则公交车上男子亲吻三岁女童的视频在我的微博首页频频出现,很多人说这男的肯定是猥亵女童。视频发布者出于正义感录下视频发布网上。视频中亦能看出在男子亲吻幼儿全过程中,已经引起路人侧目。事发城市的警方随后发通告说:经证实,该男子与女童为亲生父女关系,女童的母亲也证实说孩子父亲平时很疼爱女儿,当时只是在疼爱孩子。

 

几乎所有转发这段视频的人都说:亲生父亲就肯定没问题了吗?看过视频的人都不会有任何怀疑——100%的猥亵女童。所以一开始我都不敢看这段视频,觉得肯定是一桩可怕的凶案。那男的不知做出了何等明显的违法行为,使得那么多看过视频的人,都保证“你一看他就是在犯罪”。警方拒绝介入,更加暗无天日。有天不小心点开了,我发现我居然和绝大部分人的结论不一样。

 

总结一下的话,我看到的视频是一个男子怀抱幼儿,在公交车上以很不雅观的姿势亲来亲去,期间伴随抚摸,视频长达两分多钟。

 

但是抛开“不雅”“猥琐”等形容词,我看到的的确只是亲吻和抚摸。至于很多人说你看那男的腿!他的表情!他那个样子!那是正常的亲吻吗?

 

我得承认,首先我第一眼没看出他的这些“样子”一定与性有关。我只能说他动作挺不好看的,看着让人不舒服。说是不检点,我觉得够得上——毕竟令旁人看着都不舒服了。就像美国警局回应“男童穿开裆裤被报警”事件:露阴是你的事,但让别人不舒服,这就叫不检点。三岁幼儿也不行。

 

即便是在大家的再三暗示下,诸如“你看他的脚”,“你看他的表情”,“你看他的动作”,我还是无法觉得那男的“一定是满脑子邪念”。

 

于是很多人就觉得明摆着的事情,你怎么会看不出?随即就对我进行动机揣测:装傻吧?想红吧?又该出书了吧?

 

可是,所谓“明摆着的事情”,只是你眼里明摆着的事情。学霸看试卷,答案全都“明摆着”,你为何看不出?因为你不是学霸。

 

以我的人生阅历来看,诸如“面色潮红”“喘粗气”之类的行为引发原因很多:醉酒,毛细血管分布较多,觉得热,空气混浊,心满意足——而心满意足又包括想起了高兴的事情,刚吃了顿好的,上公交车就坐到了座位等等。

 

至于腿非常不雅地扭来扭去,也有很多种可能:憋尿了,不舒服了,皮肤瘙痒,位置不稳定想保持平衡。而所谓“明显的、下流的下体摩擦”,一点都不明显,甚至还有些牵强。有人说这男的一直夹着腿,实际他大部分时间敞着腿。而且他也没有按着孩子的腿有针对性地动作,孩子是膝盖对着他胯部的。

 

总之他的一系列动作,在我眼里并不是明显的下体摩擦。只是动作难看就容易让人有不雅的联想,所以仪态才是需要练习的。

 

至于孩子看上去不高兴,可能性就更多了。病了不舒服了,刚离开妈妈,又或是觉得公交车上难受……都有可能导致情绪不佳。心理学家做过一个实验,请不同的人来看一个婴儿哭闹。但是,这些观看者,有的被告知婴儿是女孩,有的被告知婴儿是男孩。结果女孩组绝大部分观众都认为孩子在害怕,男孩组则认为孩子很愤怒。

 

我不会一见到人面色潮红、喘粗气、扭来扭去就认为他满脑子性高潮,因为我的常识与经历告诉我,人的表情动作诱因很多,也很容易被误读。看似不雅,不一定真的不雅。曾经有一组照片,专门拍摄赛场上的运动员下体凸起,青筋暴起,是他们那时候满脑子女人吗?不是,是剧烈运动引起的肾上腺激素骤增所带来的反应。

 

又有人说:“大家看了都觉得他有邪念!我都看不下去!你非说他不一定有邪念,所以就是你有问题!”

 

可是,倒退几十年,大部分人都觉得听与爱情有关的靡靡之音就肯定是满脑子邪念,肮脏下流,应该被批斗。多数人的“共识”,就一定没问题呢?

 

王朔的小说《看上去很美》中描写了一个情节:小男孩在幼儿园里跑到一个小姐姐床上去睡。阿姨大惊失色将他们分开后,还去检查了那个小姐姐的内裤。并从此坚定不移地认为:以自己几十岁、阅人无数的经历来看,这个小男孩思想“绝对”有问题——因为别的孩子不这样。

 

至于“我都看不下去”,那就更个体化了。我对穿开裆裤,随地大小便就看不下去,觉得不该有任何借口,是不能接受之行为。阿Q则认为男女讲话就让人看不下去。

 

每个人对他人行为的接受度很不同。以前某次在健身房时,有位大姐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们:某个课上的一个男教练是个同性恋。我说:“你看见他和男人亲热了?”她说:“没有!但你一看就知道!他绝对是变态!我保证!我去了一次,再也不去了!我看不下去!恶心!”

 

后来我真赶上了一次那个教练的课。那教练是个白净秀气的小男生。这门课是通过古典舞和芭蕾动作来训练形体。当天练习的一套舞是黛玉葬花,小教练做完示范,队伍中一个四五十岁的大姐,板着脸问他:“你一个男孩子,跳这么女人的舞,你是怎么想的呢?”

 

教练回答说:“我是学编导专业的,男舞女舞都要会跳。要不然,我们怎么指导演员啊。”

 

虽然教练的回答有理有据,而在我看来,一个男舞蹈教练能教女学生跳女性舞蹈,并无不妥之处。但在这两位大姐眼里,这就已经不正常、看不下去了。

 

我看教练在跳舞,大姐看教练在变态。这就是因为一个人能看到多少,与太多主观因素有关。比如一个人的个体经历,或是思维倾向性。正因为如此,这个世界从公众审判走向法治社会是文明的进步,法治能让更多人获得公平的待遇。而公众审判——烧死女巫的年代已经不用再证明是否对错了吧。

 

更何况,在不同的文明阶段,人们“正常合理”的举止并不相同。华人在洛杉矶带孩子穿开裆裤散步,白人看了极为震惊,以致报警。港人看到游客让孩子当街露出屁股大小便,也极为震惊。而中国人看老外动辄男女贴面也实在是过了——前几天,50多岁的奥巴马跟年近七十的昂山素季贴面亲吻,还被国内无数媒体说暧昧,过分,不知马歇尔怎么想。

 

我在小区里就见过老妇逗弄穿着开裆裤的男性幼儿下体打趣。我知道有些父亲给女儿洗澡洗到六岁以上,有的母亲直到儿子很大了还同床睡。真人秀节目上,有爸爸跟八岁女儿同床睡,亲吻嘴唇。这些都是我不会做的行为,但我绝对不会因为自己不这样做,就一口咬定这样做的人是变态。我非常能理解,很多人眼里孩子是没什么性别的。特别是自己一手从小带到大的亲生孩子,哪怕已经很高大,但在父母眼里永远都还是个可爱的小娃娃呢,当然怎么亲昵都不过分。只不过外人眼里,有的行为可能已经有些刺眼。

 

回到视频本身:一个父亲在公交车上抱着自己年仅三岁的亲生女儿亲吻,因其搂抱与亲吻动作与时间长度不符合公众认为的“正常的父亲”的范畴,所以虽然他并无可以直接界定猥亵罪名的动作(如直接碰触私处),手都没有伸进孩子衣服,却被无数人唾骂,说他禽兽、猥亵亲生女,大家都透过这“不正常的亲吻”,亲眼看见了该父亲脑子里的脏脏念头(虽然每个人看见的具体镜头可能不太一样,但都是不堪入目的)。连带已经参与事件的警方,也被骂不负责任。很多人满怀正义感,拒绝接受警方的结论,用很难听的话去骂那位“一看就不可能是好人”的父亲,怀疑那些觉得“这父亲不一定是猥亵”的人是别有居心。

 

很多我的长期读者,都对我看完视频仍然认为“这父亲不一定是出于猥亵,可能只是出于愚昧”表示“震惊”。说你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可是我想说,当看到一个亲生父亲“看起来不符合常理的”亲吻亲生三岁女儿,那么多人第一时间能想到猥亵上。而且,在隔着冬衣、没有直接性部位接触的动作中,那么多人居然一下子就联想到“利用腿的动作巧妙地摩擦产生快感”——我才真的感到震惊。

 

总之综上所述:视频我看过,而且为了公正,看了两个版本的。我仍然不认为那男人的动作一定是出于淫邪的念头。当然,这是见仁见智的事情。

 

有朋友私下劝我说:“你看我都不评论这事。”的确,当自己是少数人时,避而不谈是最聪明的做法。不过,为了逃避争议和稀泥,不敢表达自己观点,从来也不是我的态度。这两天追着我谈这个话题的人很多,就以此文为完结,以后我不再就此话题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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