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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街边小贩很多,集中在一些热闹的地方。我想很多人都是所谓“违法”的,因为他们把那些货物放在一张布上面,随时遇到风声就赶紧席卷货物逃走。小贩们贩卖的大部分也不是什么优质产品:食物看起来不干净,货物看起来质量很不好,摊子本身也的确“影响市容”——当然,价格也都很便宜。
可是我依然非常非常尊敬他们。北京气候恶劣,冬冷夏热,风沙不断。这些人每天长时间在路边风吹日晒,担惊受怕,只为了卖他们那些便宜的货物。我相信,如果能够选择,没有谁会愿意这样来做生意。谁不想体面的开个小店?谁不想舒舒服服坐在屋子里?有水喝有厕所上,有空调有电扇?谁是天生愿意喝风吃土被城管赶来赶去的?
这些人选择这样一条路,无非是因为他们还有最后一点尊严:想靠自己的双手和劳动来养活自己。所以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给他们一条活路?一定要逼让他们去犯罪?去抢劫?最终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才算完吗?
于是我想到另一个职业:带孩子乞讨。显然,这个寡廉鲜耻的行业赚钱更多,更轻松。因为城管反而不管他们——没收了这些乞讨者的活道具孩子没有任何收益,还得供给孩子吃喝,城管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而抱着个孩子街边一坐,一句话也不用说就可以收钱,自然比小贩们辛辛苦苦卖那些小零碎,接受那些大妈大姐客户的询问和讨价还价更是轻松很多。
所以我们的社会就是这么黑白颠倒:辛苦用劳动赚钱的人,收入低微,还要被赶来赶去,甚至殴打。被打了以后不能正当防卫。比如夏俊峰案,我觉得是个人都能看出,他至多有防卫过当的罪名,怎么可能是故意杀人呢?可是一审死刑,终审还死刑。还要赔偿对方几十万元的巨款。再看看药家鑫案,如此明显的故意杀人,手持长刀利刃杀害一个已经被他撞到在地的弱女子,赔偿金额才不过区区几万元!
那么多情节恶劣,导致众多家庭的人贩子不是死刑。那么多在车站偷走无数民工血汗钱的盗窃团伙不是死刑。那么多公款吃喝然后酒后驾车撞死人的不是死刑。
可是一个辛苦劳动,被城管殴打,争执中误杀城管的小贩要被判处死刑。可如果城管打死小贩,会不会被判死刑?于是我搜索了一下:比方说08年重庆的城管打死小贩,最严重一个人被判无期。而已!
我知道,判决夏俊峰死刑的那些人,不允许小贩在街边售卖生存的那些人,他们如此赶尽杀绝,是因为觉得这些底层人民和他们没有关系。你们有专车,有警卫,全家吃进口食品。街边小贩在你们看来,讨厌而无用。好的,你们就胡作非为吧,你们就把良民最后一点生存权利也剥夺吧。请你们的孩子生下来就送去国外吧,因为疏于管教,手持巨款赌博吸毒被人骗尽钱财。或者留在国内,晚上在酒吧里喝酒吸粉然后醉驾,一头撞大树上撞死吧。或者你们不生孩子,老了以后住进一个伪劣豆腐渣工程的老干部专用敬老院,每天吃各种可疑的国产食品。亲人朋友一个都没有,在病床上被怨气冲天的护士疏于照应,一个感冒就病死了。不要觉得这是诅咒,这其实都是事实,只是你们看不到。
那些觉得社会再糟糕,反正老子有钱有权没关系的人们。你们想一想药家鑫的父亲,他是否会后悔自己没有从小教儿子做个善良的人呢?也许他不会,他大概只会后悔自己爬的还不够高,法力还不够大,最终没有罩得住这件事。那你就看看卡扎菲,他在利比亚是不是罩得最大?现如今他还罩得住吗?
谁都不能脱离这个社会而生存,不管你多有权,多有钱。不要以为有了专车警卫就可以一生无忧。更多的例子其实你们周围多的是。
不要以为你们的不如意来自爬的还不够高,特权还不够大。恰恰相反,你的不如意来自社会太糟糕,你只能往上爬。秦朝的丞相李斯,临死有著名的“东门黄犬”之叹。判处夏俊峰死刑的那些人,你们现在已经东门黄犬而不可得,难道就真的看不见吗?你们不给别人活路,就是在一点点封死自己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