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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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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麻辣烫

(2007-02-15 00:02:27)
分类: 有些小说


那天早上,我刚刚从被窝里爬到沙发上,连眼睛还没睁开就接到她的电话,说今天中午十二点有个关于她家人的重要约会,要我务必准时参加,地点是阳光酒店,括号,必须以正装出席。
既然是这样,我还有勇气象猪一样赖在沙发上哼哼吗?还有理由接受杂志社的专访吗?还有借口享受回笼觉的温暖吗?推掉,一概推掉。上午十点,我焕然一新地从家里蹿到西服店,又从西服店蹿回家里,两个回合下来,洗完澡再喷点儿即将过期的香水,镜子里的我也算是个城里人了。
十二点整,当我抱着一束鲜花在阳光酒店门口傻等了半个小时才猛然醒悟,今天是愚人节。空旷的饭店大厅里,我呆若木鸡。一分钟后,我再次接到了她笑的前仰后合的电话,足有一刻钟我也没反应过来,一直到见到她为止。
“ 一个人,既不经常被异性调戏,也不愿意被同性调戏,那他就只有自己调戏自己了。”她一边用小勺挑着汤,一边强忍着笑的看着我继续说,“更可悲的是,你对自己也毫无兴趣毫无信心,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身上的缺点实在是太多了。”
“比如?”
“比如说,你连酸梅汤都不敢喝,”见我不服气,她把汤端到我面前,挑衅地问:“敢吗?敢就来一口,来呀!”
听她这么一说,看着那碗黑里透红的酸梅汤,我的胃里立刻涌上了一股奇酸无比的醋意,条件反射一上来,我便眼前忽地一黑,脑袋咣铛一下,差点掉到了胸脯上。
见我如此彻底失败,她更是得意忘形地把凳子搬到我身边,一边用长指甲掐我一边挤兑我,“小样儿,晚上请我吃什么?”可能是太忘形了,以至于把我胳膊都快掐出血了她也不知道。我把胳膊拿起来叫她看,一丝怜惜顿时从她眼里拂过,当然,那一丁点儿的怜惜很快就变成了狡辩:“我靠,看你胳膊都被划出血丝儿了,说,为什么昨天晚上没把我的指甲修光滑?!”
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野蛮姑娘。这一点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是谁的女朋友——当然了,如你所料,我就是那个对她着迷的倒霉蛋。



在家里吃完了饭,她看了看眼前的水杯,眼睛滴溜溜地转了几圈,居然自己亲自站起身去取维生素吃——要知道,这些工作在平时都是我做的,不管是维生素还是餐后水果,一般情况下,都是在我吃饭之前就给摆到她面前的,今天面对着新买回来的一大堆糖果,我的注意力可能就不怎么集中给忘了。看她一点儿也不罗嗦不废话地亲自去拿,觉得有点儿奇怪:“恩?今天怎么没支我去拿?良心发现了么?终于不把我当成长工使唤了?”
“别做梦了,我这个没人疼的孩子,只能自己照顾自己了——你可别告诉我说,你把取药这事儿给忘了的原因是我给你买的那包奶糖。”她往嘴里扔了一粒维生素丸,撅着小嘴巴嘟囔道。
也不知道她是从哪个缺德鬼那里听说了这么三条最喜欢撒谎的群体特点——喜欢看球的男人,喜欢吃糖的男人,以及喜欢在大街上看美女的男人。
“这肯定是你自己编出来的。瞧瞧这些归纳,完全就是按照我的类型量身定做的,”我一边看球,一边用广告时间跟她见缝插针:“你也别不承认,反正不管怎么样,我也不敢动手揍你。”
“明白就好,嘿嘿。”她把一颗猕猴桃从水果篮里翻出来,递到我嘴边:“吃那么多糖不好,得学我,多补充点VC——现在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把它的皮剥了吃掉,要么我把你的皮剥了吃掉。”
“那我还是剥它吧——对了,我刚才真是忘了给你拿药,但决不是因为那些糖。”
“你要是胡说怎么办?”
“要是有半句假话,就罚我被绑在奶油蛋糕的桌子腿上,三天三夜都不给我饭吃,活活饿死,哦不,是活活馋死。”
“真没出息,”她一本正经地看着我笑,然后用一只玉葱似的手指头一下一下地戳着我的脑袋:“我怎么找了你这样一只猪头啊。”



传说人世间有这样一种食物,品尝之前可以叫人垂涎欲滴,心痒难耐;吃了之后能让人精神振奋,满头大汗。
没错,这就是麻辣烫。
如果要用一种废话式的描述手法来再现我此时此刻的情景,那么就是这样的:路边有一个热气腾腾的小摊儿,小摊的一只桌子上面放着一碗麻辣烫,麻辣烫的热气后面就坐着我,在它的前面,是另一碗麻辣烫,这碗麻辣烫的前面坐着她,她双眼盯着这碗麻辣烫,以及在这碗麻辣烫前面的另一碗麻辣烫后面的我……假如你嫌这段话太绕口令的话,那我还可以长话短说,就是我和她在座路边小摊上面对面地吃麻辣烫。
我们俩就这么坐着,谁也不说话。我借着伸懒腰的时机瞄了一下表——我们已经整整三个小时没说过话了。
在小摊老板第三次过来添汤的时候,她先扛不住了,假装无意中用眼睛绕过来,再假装无意中看到我的眼。我微微一笑,对她点点头,开口说:“我错了,您老用膳吧。”
她的嘴角往上一翘,笑着喷了一句“孺子可教也”,然后深深呼出一口气,象座山雕手下的土匪一样将袖子一撸,端起辣碗张大嘴巴便狂吃起来。开始的时候因为烫,动作幅度还不是太大,到最后吃得大汗淋漓不说,丝毫没有淑女姑娘的任何形象,为狼吞虎咽这个成语做了很形象的注解,而且——而且在吃完她面前的那碗之后,竟然又将目光意犹未尽地投到了我面前那碗麻辣烫的上面。
一分钟之后,在我瞪大的眼睛之下,她风卷残云般地将两碗麻辣烫倒进了肚子。然后抹一把嘴,低眉耷眼地摸着肚皮,嬉皮笑脸地对我说:“我走不动了,等会儿你得背我回家。”
我就知道,照这么吃下去,恐怕一辈子都得耗在我背上了,要是再不做出一副大怒的样子给她看,还有男人的尊严吗:“靠!我他娘地连一口饭还没吃哪,自己打车回去!”
话音刚落,耳边就传来咣铛一声巨响:“那你怎么不跟那个口红小妖精去吃啊!”她一生气就摔提包,这在今天已经是第二回了。
对了,开始的时候我忘了补充说,麻辣烫还有另一个功效就是,吃完之后脾气会变得很坏。



口红小妖精是我的一位同事,平时除了喜欢穿点花里胡哨的衣服之外,还喜欢涂点亮色的唇膏。你猜得没错,我们在吃麻辣烫的时候她之所以一怒摔包,原因就是这个口红女孩。理由是她在周末的时候到我家取公司的一些资料,说话太嗲声嗲气不说,还给我带了一个钱包做礼物。
做贼心虚,昭然若揭。她用了这八个字为口红小妖精的神态与目的做了最后的总结:“你说,一个女孩子家,没事儿给单身男同事送礼物,不是勾引是什么?”是吗?我问。其实我心里也不明白,她干嘛要送我这个。再说了,我不是已经退给她了吗,还这么不依不饶的。听我这么嘟囔,她白我一眼:“防着你呢,乖乖的,啊。”
生气归生气,饭还是要吃的。“蒸水蛋,酱油要多放点儿吗?”我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跑出来问她。
“随便。”丰富而沉重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一旦她对食物不再挑剔,随之而来的就是没完没了的赌气:“你爱放不放。”
不知道是不是生气上了火,她开始牙疼了。前几天老是嫌我做的饭不好吃,闹着要享受到高质量的保姆服务,结果呢,还没等我摆开大厨的架势,牙就开始疼了,今天从早上起来到现在,一直捂着脸。没办法,只好给她弄点以鸡蛋,豆腐为主的饲料了。
之前我没敢挑衅,是怕她在牙疼之下盛怒,盛怒之下再捶我,刚才看她又开始有精神跟我斗嘴,想必已经不怎么疼了,便逗她玩儿:“将就着点儿吧,再发脾气,这样的饲料也没了。”
“饲料?你才是猪呢!”
我在厨房听了大乐,正要出去继续逗她,却看见她躲在沙发的角落里抽泣,小脑袋一点点地,看上去很受伤的样子。
“你哭了吗?”我问她,在确定短时间内不会得到回复之后,我跑到厨房给她把蒸水蛋端出来放到茶几上,凑过去问:“让我尝尝你的眼泪儿吧,要是够咸,我就不放酱油了。”
“一边儿去!”她皱着眉头把小勺打掉,没好气地骂:“尝口红小妖精的去,她的指定甜。”
“那不放酱油了,放我的鼻涕成吗?”
“滚蛋!”她乐了。



有人说,男女之间的那些暧昧事儿,不过是特定时间里,特定的相互取暖。这句话放在以前我不相信,现在也不相信,将来大概也不会去相信这个狗屁理论。但是,生活是客观的,它不由你的主观而改变,在我身边的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
可悲的是,我也和他们一样。

不可否认的是,口红女孩的确很会撒娇,而且撒娇的尺度也不会让我讨厌。更要命的是,她在那样一个夜晚,在喝醉的时候,会跑来我家,还胡说八道着一些不着边际的情话。比如,“你喜欢我吗?”
“没有,一点也没有喜欢过。”我给她一杯水,实话实说。
“一点都没有吗?”她迷离着眼神把水洒了一身,还是揪着不放。
我点点头,说:“一点都没有,但是你挺可爱的。”听我这么一说,她立刻激动起来:“可爱就是喜欢,就是喜欢。”就这么喃喃了半夜,她终于睡着了。这一点让我很欣慰,但是叫我始料未及的是,天还没亮,我的那个她就回来了。

“你想想,她醉成这个样子,我有可能跟她发生什么吗?”为了让她相信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我罗列了很多的理由,这个假设是其中之一。
但是不管我怎么说,她总是不肯说话,总是就这么坐在沙发上,呆呆地望着呼呼沉睡的口红女孩,一个劲儿地摇头。直到最后,她的眼睛才陡然一亮,瞬间又黯淡了下去,我想,她的反应可能跟我的话有关吧。
我那句话是这么说的:“要是我真的跟她做了什么呢?”

“你去死吧。”她轻轻地对我说了最后一句话。
那一年,我二十三岁,她比我小三岁,才二十。



有次和一个女孩聊天,说起往事,我笑着说,我曾经那样地爱过一个女孩儿,她要是真的让我去死,如果那样会叫她真的开心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
那女孩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你可真会编故事。
对,谁都不会相信我也会深爱别人。谁也不会相信我还会因为爱而伤心。只有我自己清楚,不管是任何一个看上去不把爱情这两个字当回事的人,心里都曾有过一段希望挽留但无能为力的往事。虽然这样的比喻很恶俗,但它是事实。
事实对于我来说就是,哪怕死去也没法忘记的一幕幕悲歌结局。

这些我都知道,但是,我懂得太晚了。

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我连一句话都没机会说。她身边是一个单纯的男孩,单纯得甚至看不出来她和我在相遇后同时僵在那里,究竟意味着什么。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还是僵在那里,鼻子又酸又苦,眼泪几次想要夺眶而出,都被我硬生生地憋了回去。终于,她走了。在经过我身边的一瞬间,一直低头不语地她忽然抬起头来,隔着那个男孩静静地看了我半秒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啊,而她的脸上,竟然也流满了泪水!
从那以后,我再没有见过她。

今年秋天来临的第一个晚上,我梦见自己被一个狂人博士抓了起来,为了他的科学研究,我必须得贡献出自己的半个心脏。做为补偿,他可以满足我一个要求。我被五花大绑在一张研究台上,告诉他,求你了,我想忘掉一个女孩儿。博士点点头,开始手术。但当我醒来的时候却被告知,手术失败了,因为如果把她全部从我脑中清空,几乎就剩不下什么了,所以无能为力。我接着问,那你能让她回来吗?博士撇撇嘴,说肯定办不到,我又不是侦探。我心灰意冷地把眼睛闭上,对他说我没要求了,想取什么东西请随便吧。
当我再次苏醒过来的时候,看见博士失望地摇摇头,对我说你的心太苦了,没法儿用,还给你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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