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为办事曾需要一点钱,当时我和老婆刚结婚,没有多少积蓄,所以尽管这点钱数额很小,但只能四处求人借钱。
婚前,我号称“走南闯北”,曾在南方和北方几个城市工作,结识了不少“哥们”。当我罗列出几个可以借钱的“哥们”;但在张口借钱时,这些哥们表现都不像“哥们”。
倒是老婆,虽然没有走南闯北,但她找了几个女同事和女同学,就借来所需的钱。
还是老婆朋友圈的几个“娘们”够“哥们”!
我无意于用“哥们”和“娘们”这两个词汇来强化男人和女人的性别特征,不过在当前语言本身的男权色彩背景下,我似乎无可选择。以德里达的逻各斯中心主义来解构和审视语言本身的性别色彩,不仅可以让我们对性别认识更透彻,还有助于我们对周围一些事物的理解。
事后,老婆说起我的这些哥们,常用“酒肉朋友”来代替。
按照常理理解,那事半个月能完成,借钱时我们就承诺半个月后就能归还;实际操作中,由于第一次做,过程持续了一个半月。但半个月还款的承诺却不宜改变,否则不仅钱要照还,还要顶上一顶“言而无信”的帽子!
我硬着头皮接着借钱,来还先前借的钱。
我无处可找,最后找到L借钱。L是相识多年的老哥们,此前借款时我没考虑他,是因为更早以前他曾向我借款,被我拒绝,以至于找他借钱总有些不好意思。
他向我借钱是在10来年前的一个春节前,他一个电话打进来,问我能否借给他点钱。
当时我在某报工作刚满一年,刚出自费出版一部文学书籍,手头所剩区区两千大元人民币,当时正要用这点钱马上去三千里之外的某地去。应该说,我没有任何钱可借。
我拒绝他时只是简单地说“没有钱”,没有以上如此这般的详细解释,一直到现在。
但是L很痛快地借给了我钱,从他和他妹妹的银行卡上凑出来的。当时,他妹妹马上就要出国深造。
我用L的钱还了老婆借的钱,1个月后,我又还上L,赶在他妹妹出国之前。
……
这个借钱的细节常常浮现在我脑海,常常让我处在感动之中。
钞票作为货币的实体化产物,其作为商品交换的介质,其作用显然不仅在商品交换领域,甚至在审视友谊、爱情等感情之中亦能得到凸显。
或许,钞票本身就是检验友谊的最好的介质!当然,前提是不要让权力和美色掺杂其中。也就是说,倘若你手中握有行政大权,或者你是大美女或大帅哥一个,用借钱来检验友谊,这个标准似乎有些行不通!
还好,我没有什么权力和美色,不用受这两个因素的干扰。
当然,那些没有经过检验的“哥们”,当时借钱时他们或许真有这样那样的原因,但要认定他们是真哥们,还需要经过进一步的检验。
从这个意义上说,L是经过借钱检验的哥们。这在日后的交往中得到进一步验证。今年春节期间,邀请几个好友一起用餐叙旧,中间我喝酒有些多,等餐后去前台买单,被告知已经有人把账结清了。
几经打听,才知道L担心我喝多忘结账,就一个人悄悄到前台买了单。期间Y亦悄悄出来买单,正好撞见L要离开前台。
我知道后给L打电话,本来是要表示感谢的,但又觉得作为哥们,感谢说出来就又显得多余,话到嘴边又给吞了回去;电话中我提到还要张罗的另外一个饭局,我说L不要再替我付钱。前后连贯起来,仿佛要怪罪他似的。
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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