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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的小说,我多了没看少了没看,可能读初中的时候在同学带到学校的一本杂志上读过一个类似中篇的她的小说,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困惑,因为她写到一个女孩子去某房门口听见了里面的叫床声。我的困惑就是到底什么是叫床。对文字,无印象。想来,她的文字可能不在我钟情的范围内。同年代读的文章,张贤良的绿化树就能把我的心惊得一跳一跳的,可见,十来岁的孩子,在潜意识里,也是有自己的文字审美的。从那以后,再没读过琼瑶的文章,不是不屑,而是因为在乡下,无法接触得到。包括那个年代在女孩子中风靡的三毛,亦舒,席慕容,我都无缘接触到。对她们的文字以及世界也就无感。等我进城到了青岛,因为在这座陌生的异乡城市没有同龄的城市女孩伙伴,也就无从接触到这些很流行的阅读读物,倒是看了一些传说里的老书。渐渐然的,我大一点了,也就没再回头去补女孩子成长过程中应该阅读的流行读物这门功课。所以,对她们的精神世界和文字,我是陌生的,我无所谓褒贬。但是,在琼瑶被抄袭这件事上,我坚决支持琼瑶,不管琼瑶的价值观如何,文字如何,都不是她活该倒霉被剽窃的理由。或许琼瑶也真的像谣传的那样曾致敬过别人的作品,但不能因为有人家产来路不干净,被盗窃就可以不受法律保护。我瞧不起致敬别人作品的行为,就如同我深恶痛绝剽窃。张三偷了李四未被发现,王五又偷了张三,王五被抓了手腕,不能因为张三偷过李四就可以不追究王五的法律责任,在张三李四王五之间,虽属于同一种道德范畴,但是两层个独立的法律是事件。所以,琼瑶赢了我很开心。只有这样张三王五之流才能得以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