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民房贷月供收入比高达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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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09:31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庄士冠)央行昨日公布的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描绘了全国10大城市居民的购房负债状况,其中,北京居民房贷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款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之比)为42%,排名第二,上海以45%排名第一,天津、南京、青岛分别位居三、四、五位。 90%北京居民未考虑租房
去年11月起,人民银行在北京、上海等10个大城市开展了抽样调查。调查显示,从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来看,全国大部分居民更倾向于买房。10个大城市中有62%的借款人在买房置业时没有考虑过租房,其中北京高达90%. 10个城市居民平均月供收入比为35%;平均债务率(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8%,其中,北京居民房贷月供收入比为42%,债务率为45%,排名十大城市中第二。债务率高于月供收入比是因为居民的债务除个人住房贷款外,还包括汽车贷款等。 数据显示,85%借款人的首付款全部来源于家庭积蓄,10%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接受资助(如父母赠款),5%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向亲戚朋友借款。 央行强调如实申报购房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结果中的全部住房贷款平均首付比例为37%,为近日提高房贷比例到3成的政策提供了依据。在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甚至都超过40%.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也强调,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任何不实信息都将影响借款人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诚信记录,商业银行除了可以通过 人民银行“获取借款人的贷款信息外,还可以通过当地 房地产主管部门获取借款人的房屋交易、登记信息,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对”自住房“的判断。针对日前公布的房产信贷政策调整,央行负责人表示,提高首付比例有利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以价格100万的房屋为例,若有100万的资金,在首付比例为20%的情况下,可以支付5套房屋的首付;若为30%,就只能满足3.3套房屋的首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购房需求。在供给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需求的减少有利于缓解 房价上升的压力。 |
央行报告显示京津沪家庭偿债能力逼近警戒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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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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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报告显示,十大城市去年10月末的平均债务率为38%,其中沪、京、津三市接近55%的银监会警戒线 本报记者 韩圣 海发自上海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十城市去年10月末的平均房地产月供收入比(借款人住房贷
央行昨日公布的一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月供收入比和债务率均在银监会规定的50%和55%水平之下,表明居民家庭偿债能力处于正常水平。但部分城市居民家庭的偿债能力正悄然逼近警戒线。其中,上海居民家庭的债务率和月供收入比分别为50%和45%,北京为45%和42%,天津为44%和39%。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昨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月供收入维持在28%~35%比较合理,若超过35%,贷款购房者的负担就比较重了,那样不仅降低家庭生活质量,也会挤压个人其他消费。 调查显示,作为一个群体的贷款购房者,其支付和偿债能力较强。除上海为10外,8个城市贷款购房群体的房价收入比一般不到8,远低于根据平均房价和可支配收入计算的比值。90%的被调查者还认为,还款期内家庭收入会保持基本稳定或有大幅上升,显示对还款有着较强的信心。 调查结果还显示,有8个城市居民贷款所购住房在调查时的市场价格,已明显高于贷款购房时的价格,平均增长15%。全部住房贷款平均期限为17年,平均首付比例为37%,其中南京、上海两地的首付比例均超过40%,高于国内商业银行从今日起对90平方米以上套型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30%首付比例。 央行是去年底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等十大城市开展此房地产市场抽样调查的。在随机抽取样本中,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高档公寓和别墅的比例为14:76:8:2。住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占比为68%。10个大城市中有62%的借款人在买房置业时没有考虑过租房,其中北京高达90%。自住、空置、出租的比例则为84:10:6,空置比例高于出租比例。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