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院等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工作方案(2018)
(2024-08-29 17: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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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法律规定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建立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机制工作方案
(闽高法〔2018〕147号 2018年5月31日)
详见:微信公众号:法苑里(hyxblog):https://mp.weixin.qq.com/s/gX3J_3bg6i57KfjeGpMTZQ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治理与服务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公正司法、税收法治工作,大力提升税务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与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联合建立协作机制,推进法院与税务机关执法协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良性互动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
(二)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制度
(三)加强诉讼协作机制
(四)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
(五)建立追缴欠税破产协作机制
(六)完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四、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