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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课题研究的方法

(2008-10-17 17:12:11)
标签:

教育

课题研究

方案

方法

步骤

分类: 网文摘抄

 

          一、观察研究法

      1.定义  在教育研究中,观察研究法是研究者凭借自身的感觉器官和辅助工具,在教

      育活动自然状态下有目的、有计划地考察和研究学业或教育现象的一种方法。

      2.作用、特点与局限性

      (1)定义:观察研究法作为一种最基本的科研方法,贯穿在教育科学研究的全过程,并在研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2)优点:

      ①它在收集资料数据方面起着其他方法所没有的独特作用。

      ②依靠观察法,能够得到研究对象不能直接报告或不肯报告的资料。

      ③由于研究人员不干预研究对象的活动,从而能较客观真实地收集第一手材料,不会产生不良后果。

      (3)局限性。主要是研究者观察时受到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为研究者不可能在任何时刻、任何情况下都能对研究对象进行观察。此外,由于观察的样本数小,以及观察得到的只是表面性的和感性的材料,因而也容易使观察结果带有片面性、偶然性的东西。

      3.要求:

      (1)要有目的、有计划、有中心和范围,对所研究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

      (2)绝对不能影响被观察者的常态。

      (3)要客观、不带任何主观偏见。

      (4)要有系统,由表及里,深入到问题的本质。

      (5)次数要多,避免材料的偶然性。

      (6)要精密,要有数量,有统一的标准。

      (7)观察时要及时全面地做好记录。

      4.适用范围

      (1)在教育研究的起始阶段,研究者希望利用相对简单的方法,搜集关于研究对象的

      直接材料,并从中发现问题,确定研究课题的主攻方向时,选用此方法。

         

      (2)当研究目的是描述对象在自然条件下的具体状态,或者需要对正在进行的某些过程作出描述,不允许研究人员干涉对象活动(干涉一旦发生,研究就失去真实),则需要观察法来搜集材料。

          (3)当需要获得研究对象或事态变化过程的第一手资料时,观察就是获得这类资料的适合手段。

      5.观察材料的记录方法。

      (1)评等法。观察者对所观察的研究对象评定等级,在预先印好的表格上按

      级划圈。

          (2)记录出现频率法。观察者将规定好要观察的研究对象的项目预先打印在纸上,凡出现了某种现象,就在这个现象的框上画一“√”号。

          (3)连续记录法。这是用笔记的方法在现场作连续记录,也可以用录音机等将观察到的情况录摄下来,回来后再转记在笔记本上。

      观察后当天要进行整理,把遗漏的补上,不然时间久了就难以回忆起来。

      二、调查研究法

      1.定义:教育科学的调查研究法是在教育理论指导下,通过运用观察、列表、

      问卷、访谈、个案研究以及测验等科学方式,搜集教育问题的资料,从而对教育的现状作出科学的分析认识并指出具体工作建议的一整套实践活动。

      2.作用、特点及局限性

      (1)作用

          ①为教育科学研究人员提供既定课题的第一手材料和数据。

          ②为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教育政策、教育规划、教育改革提供事实依据。

      ③明了教育的现状,发现新的研究课题、先进的教育经验或教育上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新见解、新理论。

      (2)特点:

      ①它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条件限制,是一种间接的研究某一教育问题的方法,

      不能像观察法那样直接用感官去感知现实。

      ②它是在自然的过程中收集材料,而不必像实验法那样控制实验对象。

      ③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收集材料,可以对客观的教育现象或现实进行表述和解释。因此,我们常用它去研究范围较广、涉及面较大、时间较长的教育观象。如应用跟踪调查法研究学生从小学至初中、高中的学习态度、学习效果以及课外阅读的兴趣和内容等。

      (3)局限性

      ①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

      ②调查的结果对于证明某种因果关系也有较大的局限性。

      ③被调查者限于认识水平,不能准确把握问题实质,做出恰当的回答,甚至采

      取不合作的态度,故意作出虚假的回答。尤其是对于一些涉及隐私性的问题,由于缺乏对调查者的保密性承诺,使调查的结果失去信度。

      3.要求:

      (1)要打消调查对象的顾虑。(2)要忠于事实。(3)要深入全面地调查。

      (4)要有数量观念。

      4.分类

      按其收集资料的具体方式和依据的工具的不同,调查法分为访问调查法、调查

      表法、问卷调查法、观察法、测量法等。

         

      (1)访问调查法——访问者通过上门访问研究对象或利用电话直接与研究对象交谈,获取所需要的资料。如科任老师下课时找学生了解学业情况、班主任找学生谈心都属于访问调查法。

          (2)调查表法——调查者以编制好的表格作为收集资料的工具发给调查对象,让他们依照表上的项目一一填写。

      (3)问卷调查法——调查者运用事先设计好的问卷向被调查者书面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调查题包括开放式问题与封闭式问题。开放式问题要求调查对象对所提问题用自己的语言自由作答,不作任何限制。调查对象的回答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在由其回答。封闭式问题是在所提的问题后面列举了几个可能的答案,让调查对象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答案。

      调查表法与问卷调查法的区别在于:调查表法偏重于事实及数字材料的搜集,而问卷调查法往往偏重于意见的征询;调查表既可由调查对象亲自填答,也可由别人(如学校领导)代为填写,而问卷一般只由调查对象亲自填答。

      如果问卷的回收率仅30%左右,资料只能作参考;50%以上,可采纳建议;当回收率达70%以上时,方可作为研究结论的依据。因此,问卷的回收率一般不应少于70%。

      (4)测量法——研究者以测验量表或一定的测试题对研究对象施加测验,获得研究对象心理素质方面的资料。

      三、经验总结法

      1.定义:教育经验总结法是在不受控制的自然状态下,依据教育实践所提供的事实,

      按照科学研究的程序,分析概括教育现象,揭示其内在联系和规律,使之上升为教育理论高度,促进人们由感性认识转化理性认识的一种教育科研方法。

      2.作用和特点

      (1)作用:

      ①有利于丰富教育理论宝库,促进人类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②有助于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高科学育人的水平。

      ③有利于推广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教育改革的深化和发展。

      (2)主要特征

          ①新颖性。   ②普遍性。   ③发展性。

      3.要求

      (1)选择总结对象要有代表性,具有典型意义。

      (2)要以客观事实为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3)要全面考察,注意多方面的联系。

      (4)要正确区分现象与本质,得出规律性的结论。

      (5)要有创造革新。

      4.分类

      (1)具体经验总结,又叫实践性总结。它是以具体实践事实为基础,总结一

      次教育或教学活动的经验。

          (2)一般经验总结。它是在具体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从中概括经验的一般形式。这种经验具有更大的普通性,可以成为一类教育活动的参考与借鉴。

      (2)科学理性的经验总结。是经验总结的最高层次。

      四、教育实验研究法

      1.定义:教育实验研究法是研究者按照研究目的, 合理地控制或创设一定条件,人

      为地变革研究对象,从而验证假设,探讨教育现象因果关系的一种研究方法。

      2.特点和局限性

      (1)优点:

      ①可以主动设置条件。可以通过人为地创设某种情境,从而研究自然条件下遇到的现

      象,更加全面、深刻地把握教育现象的因果联系。

          ②可以重复验证。实验法由于在条件上有严密的要求和控制,所以实验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时间重复做,从而验证是不是产生同样的结果。

         

      ③可以分别考察各种因素的作用。实验方法可以通过各种设计手段,把某种特定的因素分离出来,集中观察其效果。例如我们想了解学生在什么学习方式下学习效果最佳,我们可以把学习方式分离出来,人为创设合作情境、竞争情境、独立情境,而控制其它因素,从而比较各种学习条件下效果的差异。

      ④便于量上的统计。实验研究是一种量化研究,它通过统计数据能对现象作出准确的描述,取得可靠的研究结论。

      3.要求

      (1)在理论假设的引导下,有目的、有预见地操纵实验条件,进行教育变革。

      (2)从检验假设的需要出发,根据研究的性质任务,适度控制实验条件,采

      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与实验目的无关因素的干扰。

          (3)坚持以实验事实为依据,公开实验操作过程和操作方法,实事求是地报告实验结果,让不同的研究者进行重复验证,确保假设检验的客观性。

          (4)在遵循教育性原则的前提下开展实验,使实验研究控制在社会道德允许的范围内。

          4.适用条件

          (1)研究者必须有一个关于解决某一问题的设想,或初步的待证的理论,即实验者打算用来解决此一问题的方案或答案,也就是我们前面已经提到实验因子。

         

      (2)研究者必须查阅关于此一问题的有关资料,看看在这一问题上,前人是否已经提出过同样的假设并进行过实验,他们所做的实验是否可靠,哪些部分已经解决了,哪些还没有解决等等。

      (3)在实验之先,要看客观条件是否具备。

      (4)还要看主观条件能否完成实验。

 

文章来源:http://www.lypqzx.com/jxky/ShowArticle.asp?ArticleID=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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