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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长假原不打算出去的,最终还是耐不住那个“长”字,来了次短期的远足。明天又要出差,来不及整理出行的片子,就用中秋节菊花展上拍的几帧片子填了博客的空,用几年前草就的一篇短文续段爱菊的情,待回来再向朋友们交待长假的旅程。
喜欢菊,本与文化无碍,更与品行无关。自打小时候被乡野那一簇簇恣意怒放的野菊所吸引,就一直喜欢菊。
那时节,既不知有“花中四君子”之说,也未见过梅兰竹,菊似乎是别无选择的选择;更不知还有位神仙般的陶渊明老先生,在南山下采菊,就能采出了一千年的悠然,令无数人神往。
西北乡野的深秋,除了天的湛蓝和地的枯黄,也就只有田埂上、河道间星星点点的野菊,最能抓住孩童的目光了。我想,是菊本身的草根特质对应了生存状态,或者就是简单地愉悦着童年的单调。
童年的印象就像单纯一样,随着成长和成熟,看似渐渐淡出了我们的思想,但我相信它们没有走远,只不过去了潜意识中休眠。某个时刻抑或某种场景,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任何道理,它都能轻而易举地拱破那层岁月堆垒出的坚硬。
因此,一直都喜欢着菊。尽管圈在城里的我,那份喜欢已有了形而上的附着,有了精神层面的寄托。尽管城里的菊经了人工培养,也没了山野那份清朴自然,甚至脱胎换骨失了野菊原形。但就一个“菊”字,依旧是一枚轻轻的石子,总会在心底荡起些涟漪。
这个时候,形态似乎并不很重要,讨巧的是人而非菊。即便菊展,不也还得在秋风里开张。那些稀奇了、古怪了的菊,依旧是历了霜才泼辣辣的开放。只要那份从容还在,那份骨气还存,就是被打扮了,甚至被异化了,菊还就是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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