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一本好书,如同一个好恋人。
不是爱,是喜欢。深深的喜欢。
爱这字眼,虽然极为美好,始终有逃不脱的深重。
生活原本已处于艰深的河水中,河水不息,追逐不停,何必让自己负重?
相信我,于千万人中的惊艳一眼,或跋山涉水,奔赴千里,才知道辗转流离之后的遇见是无以复加地感动到没有眼泪,会笑,微笑。
心却像爆炸一样,瞬息充满不可名状的情愫。
遇到一本好书并不容易,或者说——很难。这和人与人一样都是要讲缘分的。
也许,你曾经在走遍了一个又一个书店的角落,仍没有那份怦然心动,你失落了,但还不想放弃。求而不得才更教人倍加珍惜。你仍相信,也许就在某一天,一个有温暖阳光的下午,一家不起眼的小书店,店主或许还是个戴着老花眼镜的和蔼老爷爷,你找到它。它早已蒙了灰,在架上,静静地,好像它的存在就是为了你的到来。温柔地拭去灰,打开,目光流转,极慢。因为每一个字都从你的心上漫过去。你甚至舍不得多读几页,这样美好,是要慢慢沉淀才能品味的,你告诉自己。
其实,好书不一定是名家作品,只要触动你的,让你喜欢上的,就是一本好书,成功的书。
从读书到熟书,再懂书,最后爱书。我和很多人一样一点点走过来,到如今对书的情谊深厚,欲罢不能。这是一个很美妙的过程,读书更是一种享受。
我记得有人说过“吃饭是肉体的读书,读书是精神的吃饭。”这话简洁有力,一下子点出了读书对人来说是件多么重要甚至不可或缺的事。还有“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则让我时不时在心里美上一把,顿时感觉自己有气质了……不是玩笑,肚子里有墨水的人看得多懂得多以致行为性格上都超乎常人地理智淡定,这样一来,自然而然养成让人仰望的清劲风骨。
喜欢读书,不为别的,爱的是捧书时的那份闲适与自由以及——书本身带给人的爱。
很多人都在读书,甚至读了一辈子书,可还是没能体悟到书于人的另一个重大意义。
那就是题记中的——对书的深深的喜欢。
很奇怪吗?喜欢一本书?那让我来介绍一下吧,我的喜欢的书,也许你能懂我的意思。
那是一本有关心灵的书,作者从生活中平凡琐碎的小事里写出一个个劝慰人的话语。恰如其分,恰到好处。作者以其敏锐的感官发现人们生活里隐匿的不愉快,将这些小小的不愉快,用温柔得不像话的文字来抚平。这本书就像一个安静的家人,你在外风风雨雨磕磕碰碰,她永远用温柔的手给以支持和抚慰,在你努力拼搏无暇顾及其他身后事时,她在旁细细照料上你的伤口,让你仍能快速站起来,重新振作。
所有的难过都可以在书里得到释放,那书仿佛开辟了一个新的空间。走进书里,只有我喜欢的和煦的阳光和微风。什么不如意自然而然就忘记了。
迷恋一本书。
书与人微妙的亲密关系。
不过喜欢始终是喜欢,你不必要为了书而牵肠挂肚。如同老友般,虽然平时不多交谈,但就是懂得彼此。平淡中有清风和明月,看似“君子之交淡如水”实则心灵契合,就是在波澜不惊里,陪伴着度过了许多时光。之所以微妙,不远不近,刚刚好。
平时不看那书,只是每次翻阅时,每每指尖在略带墨香的纸张上流连不已。
只记少年如春风。
那书就是这样子虏获我心。
总会有那么一本书,让你魂牵梦萦,舍不得合拢,必要摆在床头,夜夜看上一看,倍觉踏实。
那时候,你便是有了一个好恋人。无论伤心,孤独,愉悦或其他,你都可以与他分享。
有点像赤着脚安静地行走在湖边的感觉,一边闻着青草香,一边放空自己。
一望无垠的时间的荒野里——是你自己,从书里学到许多,是你自己在长大,是书教会你很多。
读书,真的是件这样好的事。
愿有人能同我一样真心体悟到这点,那人是幸福的。
文/ERIC19
来自:威客文化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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