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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杀人回忆》--由此想到的案情和一般心理分析

(2014-01-13 16:34:34)
【电影】《杀人回忆》--由此想到的案情和一般心理分析
其实最近我一直想写一个关于犯罪分子心理分析的帖子。偏巧刚看了《杀人回忆》这部影片,又巧在我钟爱的《娱乐猛回头》火速回了我的邮件,让我亮亮真本事。我就斗胆在这儿热乎的现学现卖了!先声明楼主不是没缘由的胡说党。熟人都知道我的志愿是当警察。这个职业的启蒙来自大量的TVB早期的刑侦剧。要说TVB的刑侦剧是我认为逻辑性很强很专业的影片。因为香港人就很严谨,做事也很有条理,而且由于香港人热衷于警察这个职业,他们的剧集几乎都细分到各个类别的警务人员一人一剧了。所以在此熏陶下,我算是一个刑侦爱好者。长大之后又看了好多这方面的书籍和电影。我总结我看过的刑侦书基本上都不是刑侦专业的人写出来的,所以他们特别注重于描述犯罪现场的血腥恐怖而没有注重如何深入的分析案情和犯罪分子特征。当然这也是出于读者都是猎奇要在销量上做考虑的原因。至于电影,一半以上都是烂片,包括发达国家的,国内的我找不出来一部,能否给提个醒?其实这类型的韩国片我也其实没怎么看过,因为我是恐怖片爱好者,实际《杀人回忆》我是按恐怖悬疑类来看的。看完了才去翻的真实案情。但韩国人拍片的叙事结构很严谨,他们擅长说故事,而且一定要有因果,在人物刻画上非常下功夫。所以我看韩国的恐怖片百分之八十都算精品,因为故事讲得好。当然看这种片子要看个人喜好,有的人就喜欢美国范儿一帮人子哇乱叫,瞬间断胳膊断腿的才过瘾那也没办法,我只能说道不同没共同语言,拉黑,谢谢。
再来说说《杀人回忆》的真实剧情吧。上世纪80年代的韩国连环杀人案。受害人10名均为女性,年龄层从14岁跨越到70岁。受害人均有不同程度的被侵害和被虐待,犯罪手法相同。案子至今未破,而且已经过了韩国的诉讼期。这就意味着即便抓到了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够对其判刑。在案件的百科上对犯罪嫌疑人的分析是变态杀手,因为心理变态在处理尸体的手法上比正常人更冷静。很多人看到此一定会说韩国警察都是吃了翔吧?那么看过《杀人回忆》之后也许你可以理解他们。影片主要是借用了真实案件来讲警员们如何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嫌疑人又排查嫌疑人,内心的变化等等。而且很忠于剧情的是最后结尾并没有传统影片那样给观众一个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期待,通过一个小女孩的口告诉那个已经不再是警察的大叔,其实他们之前所追寻的案情的方向是错的,也许这个凶手与他们就是这样擦肩而过。我无法分析《杀人回忆》的案情,因为资料有限,我其实只是想借此来分析一些简单的犯罪分子心理特征。当然这只是出于我的观察和经验,如有专业人士大可以不服来辩!
写帖子的初衷是因为最近微信朋友圈里传我市某高档社区出现杀人案,已经确认死亡5人,犯罪分子在逃。而且还附上了派出所发布的通告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照片。我见到便觉是假。一是死者人数已经构成了大案要案,传播到媒体已经形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那么不可能只是一个派出所发布通告,发生在省会城市的连环刑事案件省局发布都不算过分上央视头条都有可能。再者,连环杀手是不可能如此频繁的作案的,即便像《杀人回忆》这样有受害者10人之巨的案件,也横跨到5年。除非他是极度变态或者报复社会,其实5人同时死亡的可能性最大。因为80%的刑事案件作案对象都是熟人,不外乎纠纷情杀仇杀之类的。那么犯罪分子就很好锁定,这也就是为什么犯罪分子的照片会被放出来(当然也有可能是造假的)。这类犯罪分子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不排除因为激情杀人导致循环犯罪的可能。所以这件事半真半假,但我想初始作案地点绝对不可能是我市。果不其然,晚上电视就出来辟谣了。原来通告是真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也是真的。但是这是一个派出所发出的协查通报。犯罪嫌疑人在某县市地区因为民事纠纷将一家5口杀害后潜逃,现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所以以讹传讹这种事儿要不得,但提高警惕是对的。
比如说《杀人回忆》里的侵害对象都是女性。因为女性是弱势群体。影片里有一个细节,是凶手隐藏在树林里,他看到一位护士向右边走去,一个女学生向左边走去,他权衡再三,最后对女学生下了毒手。人类有以大欺小的本能,这也就是那些在学校门口的小流氓只敢抢小学生的零花钱,而不去招惹钱更多的高中生。那么你说,一个中等身材的犯罪分子,一边是膀大腰圆嗓门巨高的老娘们,一边是清纯女学生,他会选择挑战老娘们吗?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幼女侵害案频发,他们知道90后不好惹哈!当然犯罪分子当中还有一部分人是激情犯罪,比如说喝了酒的。最近网上挺火的那个喝大力的赵四,就属于激情犯罪的范畴,但因为喝太多了,自然也不会成功。而激情犯罪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如果是群体作案,那么这事儿惹得一定不小。看李某某的案子就知道了。如果是李某某一个人他可能都不屑于跟那个喝醉了酒的姑娘发生点什么。他想要什么样的,环肥燕瘦依靠他老爹老妈的势力,他能得不到?但这位暴烈的少年是非常喜欢出风头的,代价自然也十分明显。说个更浅显的,打架斗殴的,一对一的打除非失手不然打不死人的,但是打群架,因为有同伴有观众下狠手的比比皆是,都是命案!我有的亲戚朋友就特别喜欢看这种热闹,他们一定没看过没品新闻。。。再说犯罪分子还有一个特性就是做生不如做熟。如果他们初次犯罪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那么他们很可能会继续作案,如果第二次依然轻松得手,那么很可能就会成为惯犯。甚至因此具备一定的反侦察能力,给案件侦破进行误导。再者就是一些天生的罪犯。这与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是有很深关系的。比如说曾经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他撞人后将人杀死手段之残忍让人震惊。而且他在家人陪伴下自首时也只承认自己开车撞人,并没有和父母交代他将人杀死。这是因为药家鑫生长在一个父亲绝对权威的家庭。因为害怕父亲,一直得不到肯定。他胆小多疑,性格有些偏激。所以他在撞人的恐惧之下还能留意到被害人看了她的车牌。他的第一反应就是父亲会知道这件事,那么他们家会很麻烦。所以他将人杀死逃逸。并且非常冷静的回到家只字未提他杀人的事情。
其实危险和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简直是无处不在。女神都被电话诈骗了,家里的老爷子老太太更要注意了!开车不喝酒喝酒莫动手!看紧孩子谨防人贩子!今天就先说到这儿。大家都提高警惕,过个好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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