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类: 建材行业行规 | 
4.2 表面质量②
优等品:至少有95%的砖距0.8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合格品:至少有95%的砖距1米远处垂直观察表面无缺陷。
4.3 物理性能
4.3.1 吸水率
陶瓷砖的吸水率平均值为0.5%<E≤3%,单个值不大于3.3% 。
4.3.2 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4.3.2.1破坏强度
厚度≥7.5mm 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1100N
厚度<7.5mm 破坏强度平均值不小于700N
4.3.2.2断裂模数(不适用于破坏强度≥3000N的砖)
陶瓷砖断裂模数平均值小于30Mpa,单个值不小于27Mpa。
4.3.3抗热震性:经10次抗热震试验不出现炸裂或裂纹。
4.3.4
抗釉裂性③:有釉陶瓷砖经抗釉裂性试验后,釉面应无裂纹或剥落。
4.3.5抗冻性:陶瓷砖经抗冻性试验后应无裂纹或剥落。
4.3.6耐磨性:无釉砖耐深度磨损体积不大于175mm3。
用于铺地的有釉砖表面耐磨性报告磨损等级和转数④
4.3.7抗冲击性⑤:经抗冲击性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平均恢复系数。
4.3.8线性热膨胀系数⑤(从室温到100℃):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线性热膨胀系数。
4.3.9湿膨胀⑤(用mm/m表示):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的湿膨胀平均值。
4.3.10小色差⑤;经检验后报告陶瓷砖的色差值。
地砖的摩擦系数:经检验后报告陶瓷地砖的摩擦系数和所用的试验方法。
4.4 
4.4.1 耐化学腐蚀性
耐低浓度酸和碱:经试验后陶瓷砖⑥耐化学腐蚀性等级与生产企业确定的等级比较并判定。
耐高浓度酸和碱⑤:经试验后报告陶瓷砖耐化学腐蚀性等级。
耐家庭化学试剂和游泳池盐类:经试验后有釉陶瓷砖不低于GB级,无釉陶瓷砖⑥不低于UB级。
4.4.2 耐污染性
有釉砖:经耐污染试验后不低于3级。
无釉砖⑤:经耐污染试验报告耐污染级别。
4.4.3
铅和镉的溶出量⑤:经试验后报告有釉陶瓷釉面铅和镉的溶出量。
5 
5.1 尺寸偏差
陶瓷砖的尺寸偏差按GB/T 3810.2的规定检验⑦。
5.2表面质量
陶瓷砖的表面质量按GB/T 3810.2的规定检验。
5.3物理性能:
5.3.1吸水率按GB/T
3810.3的规定检验,有争议时,以真空法为准。
5.3.2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按GB/T 3810.4的规定检验。
5.3.3抗热震性:按GB/T 3810.9的规定检验。
5.3.4有釉砖抗釉裂性:按GB/T 3810.11的规定检验。
5.5.5抗冻性:按GB/T 3810.12的规定检验。
5.3.6耐磨性
无釉砖的耐磨性按GB/T 3810.6的规定检验。
有釉砖的耐磨性:按GB/T 3810.7的规定检验。
5.3.7抗冲击性:按GB/T 3810.5的规定检验。
5.3.8 线性热膨胀系数:按GB/T 3810.8的规定检验。
5.3.9 湿膨胀:按GB/T 3810.10的规定检验。
5.3.10 陶瓷砖的小色差:按GB/T 3810.16的规定检验。
5.3.11 地砖的摩擦系数:按GB/T附录A的规定检验。
5.4 化学性能
5.4.1耐化学腐蚀性:按GB/T 3810.13的规定检验。
5.4.2表面耐污染性:按GB/T 3810.14的规定检验。
5.4.3铅和镉的溶出量:按GB/T 3810.15的规定检验。
6 
6.1 检验分类
6.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表面质量、吸水率、破坏强度和断裂模数。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的全部技术要求项目。正常生产条件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 组批规则与抽样方案
6.2.1组批规则
以同种产品,同一级别、同一规格实际的交货量大于5000m2为一批,不足5000m2以一批计。
6.2.2抽样方案
每一性能所需检查的砖数及判定规则等抽样方案按GB/T
3810.1的规定执行。
6.3 判定规则
判定规则:按GB/T 3810.1的规定执行。
7 
7.1 
7.1.1 
7.1.2 
7.1.3 
7.1.4 
7.1.5 
7.2 
7.2.1 
7,2.2 
7.2.3 
8 
8.1 
8.1.1 
8.1.2 
8.1,3 
注:附录B(提示的附录)给出了包装标记使用规定。
8.2 
8.2.1 
8.2.2 
8.3 
8.3.1 
8.3.2 
8.4 
在订货时,如尺寸、厚度、表面特征、颜色、有釉砖的磨损等级以及其他特性与顾客要求应一致。
产品应按品种、规格、级别分别整齐堆放,在室外堆放时应有防雨设施。
贮存中产品堆码高度应适当,以免压坏包装箱或产品。
8.4 订货
在订货时,如尺寸、厚度、表面特征、颜色、有釉砖的磨损等级以及其他特性与顾客要求应一致。
注:
①以非公有制为基础的习惯用法也可用在同类型砖连接宽度上。
②由于烧成,与标准色之间的微小色差是不可避免的。这不适用于作为砖的特性和砖的表面有意识制造的不规则颜色变化(砖可以是无釉砖、有釉砖和部分有釉砖)或整块砖上的颜色变化。为装饰目的而出现的斑点、色斑不认为是缺陷。
③生产厂为装饰效果而雕刻的裂纹应加以说明,这种情况下GB/T
3810.11给出的釉裂试验不适用。
④有釉地砖的耐磨性分级的提示的附录C也作为一项参考标准。
⑤非强制性的检验项目被认为是需要的,并且能在“试验方法中得知结果”,提示的附录D也作为一项参考标准。
⑥如果色泽有微小变化,不应算是化学腐蚀。
⑦长度和宽度测量砖的最大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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