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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两性社会 |
分类: 情人篇 |
男女组合,忠于感觉
大约十三年前,人称“情歌天后”的台湾女歌手阿潘,在婚外偷情时不慎被老公活捉。面对媒体,她坦然相对,表示偷情不后悔,对她也不是什么羞愧之事。
为何不觉羞愧?阿潘说:“我是一个没有感觉就没有办法做那件事的人。”而她早已对老公失去感觉,八年之前就曾提出离婚,但老公不肯放手,只好偷情。
应该说,女歌手的态度真实并且诚恳。所谓真实,是她忠于自己的感觉,没有感觉,绝不做违心之事。所谓诚恳,则是她实话实说,没有半点的虚伪推托。
事实上,性从来不是义务,而是一种追求。没有彼此向往的那种身心感应,只凭一纸婚书,就必须和没有任何感觉的人发生要靠感觉来引爆的震撼,很难!
多数人都拼命掩盖自己的“没有感觉”,在婚内假惺惺装出有感之态,从而换取表面上的夫妻美满。这虽然用心甚善,但实际上苦了自己,也其实骗了对方。
然而,传统道德要求婚姻忠诚,即夫妻相互忠于,也就是说,一旦成婚便不得另有性伴。可是,这种“愚忠”式的道德却忽视了一个事实:忠,可能很苦。
因为已经没有感觉,做与被做都毫无激情,只能是敷衍,只能是应付,只能是违背自己意志而被人强驱。所以,过程决不会真正快乐,甚至是硬着头皮苦撑。
这种“硬着头皮苦撑”的肉体之交,在美国著名的存在主义心理学家罗洛·梅看来是“反意志”的,因为“只有在意向性和意志中,人才体验到他自己的存在。”
所以,和没有感觉的人,在没有感觉的心境下,发生没有感觉的性行为,就绝不可能从中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价值,而如此无奈,又跟被人强奸有多少区别?
还是法国作家、1985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克洛德·西蒙说得好:“感觉是第一性的。”尽管他不是专就做爱而言,但男女相悦却从来离不开敏锐的原生感觉!
这种原生感觉一旦突破人为设立的理性限制,就立刻会像英国动物学家戴思蒙·莫里斯所言,回归为“纯粹的性信号”。而情人就是靠这样的信号配成对的。
于是,“性对象是靠感觉来选择的”就有了颠扑不破的真理意义——如果要问,什么是男女组合的最高忠诚?那一定是感觉:忠于感觉,才能忠于自己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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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阅读
[美]罗洛·梅:《爱与意志》,冯川译,陈维正校,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8
[法]克洛德·西蒙:《四次讲座》,余中先译,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7.1
[英]戴思蒙·莫里斯:《男人和女人的自然史》,蒋超、孙庆、杜景珍译,北京:华龄出版社,2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