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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取财也须有道
文/潘海
(图:在杂志封面上挣钱的裸体女运动员)
女人只要付出,来钱似乎总比男人容易。
譬如当年迎战悉尼奥运,澳洲女运动员训练经费不足,把裸照送给成人杂志刊登,结果钱就来了。对此新浪发起网络调查:“如果换了中国女孩,会不会这样干?”结果竟有85%的女孩选择:Yes!
于是,财经作家吴晓波在《南方周末》刊文:“愿意听我说说贞节与金钱的辩证法吗?”他向女孩们提出一个设项:“假如用100元换你的贞节,你换是不换?1万元呢?100万元呢?”
当然,没有女孩在报纸上回答他的问题,因为那时没有公众号留言。
然而,就在这文章发表之后短短几年,他预设的这笔交换额度就被兑现了:铁路文工团女歌手罗某,用自己的贞节从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张某那里换到了157万余元……尽管张局落马之后,罗姑娘也从法院领到了5年刑期,但“100万元换贞节”却再也不是文学家的虚构。
对此,舆论照例进行了谴责。
可是真该谴责谁呢?总不能简单谴责女人都是拜金狂吧!
事实上,女性的货币属性不仅鲜明,而且由来已久。
在古罗马,女人是可以拍卖的。恩格斯对此有过精确表述:“随着对偶婚的发生,便开始出现抢劫和购买妇女的现象,这是发生了一个深刻得多的变化的普遍迹象”。就是说,当群婚时代的自由性交关系终结之后,男人想要得到女人,除了施暴,便是花钱。
所以,直到今天,花钱买春的主体是男性,花钱结婚的主体是男性,花钱包养的主体仍然是男性——男人为女人花钱,似乎天径地义,更仿佛已成历史惯性。
于是问题就出来了:女人应该怎么办?
罗歌手的生财之道肯定不是正路。所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句老话,也许更适用于今天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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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吴晓波:《早春不设防》,载于《南方周末》,1999.3.5
刘达临:《世界性史图鉴》,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9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