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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不需要神圣理由

(2019-07-03 19:06:26)
标签:

情感

两性

健康

文化

分类: 性教育篇

性不需要神圣理由

/潘海

性不需要神圣理由

(图:德国早期社会主义者倍倍尔把性视为人的自然需要)

 

虚伪,如果成为一部分人类的习惯,那么,做任何事情便都需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性尤其如此。

那么,性的理由是什么呢?

先说性的天然理由:生育。

远的不说,就说当代厉害国吧。在实施史上最为厉害的计划生育国策之前,男女之性都是属于生育的。那时候,没孩子的积极做爱,理由是要孩子;孩子多的仍然积极做爱,理由同样是要孩子。神州六亿人人踊跃,倒也性福常在。

再说性的天然理由:快乐。

为社会主义生孩子的光荣时代在1980年戛然结束,“一对夫妻一个娃”的强硬规定取消了夫妻做爱的生育理由。于是,原始的性娱乐主义便悄然归来。恰好伟大国门此时对外开放,西方男女的现代性乐模式便如洪水一般涌进。十亿神州叫床声震,性福更加无比

接着说性的神圣理由:爱情。

所谓爱情,本是人为矫饰生造的伪命题。但由于性的娱乐主义通常导致性关系的泛化,即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所说“全面自由的性交关系”,以至引出一代又一代“既要当婊子又要立牌坊”的茶婊型男女,愣给赤裸裸的床笫之欢蒙上了一层“这是爱情”的妙曼轻纱,并进而假惺惺声称:“没有爱,我决不性!”五千年神州于是性福禁毁。

事实上,人类之性最不需要的理由就是爱情。

倍倍尔早就说过:“在人的所有自然需要中,继饮食的需要之后,最强烈的就是性的需要了”;马克思也早就说过:“男人对妇女的关系是人对人最自然的关系”;而若换成更早更早的中国古话,则就是:“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性与爱有什么相干?

所以,如果一定要为性找出个理由,那就是:为性而性,岂有它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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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4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7.12

[德]奧古斯特·倍倍尔:《妇女和社会主义》,沈瑞先译,北京,三联书店,1955.2

[西汉]戴圣:《礼记》,李慧玲等注译,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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