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女人是真正的酒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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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肉朋友”似乎从来都不被人看好。
不仅正统观念始终不屑,就连如今当红的新生代歌手冷漠,也在他的《酒肉朋友》这首歌里对“酒肉朋友”提出质疑:“难道有酒有肉才有朋友?”
批判“酒肉朋友”,倡导“情义朋友”,当然是正能量满满。但是,从两性亲密关系的角度来看,若要快乐致极,还真的要做“酒肉朋友”呢!
1
酒是色媒人
俗话说“无酒不欢”,这个“欢”字包括了很多不言而喻的内涵。
读过《金瓶梅》的人,可能都还记得这么一句话:“少顷吃得酒浓,不觉春心拱动”。这是西门庆与潘金莲在王婆家里一起吃酒的情形。
在这之前,二人虽然眉目传情,却还没有床笫之欢,就是因为这次聚餐“吃得酒浓”,使得这对男女“春心拱动”,西门庆才凭此一副酒胆,将酒桌儿掀了,将潘金莲一把“抱到王婆床炕上,脱衣解带,共枕同欢……”
所以,古人就总结出这样一句经典:酒是色媒人。
无独有偶。渡边淳一的小说《再爱一次》也有“以酒为媒”的故事:那位“没有性,感觉生命就没有意义”的男医师气乐堂,看上了到自己诊所就医的女律师有贺,遂“居心叵测”地请她喝了两次酒。第一次酒后,他在夜色苍茫的阳台上亲吻了她;第二次酒后,他在灯光昏暗的卧床上亲热了她……仅仅两次喝酒(仅仅两次哦),男人就彻底搞掂了这位“女神级”的美妇。
看起来,酒这东西,关键时候不喝一点儿还真不行。
诚可谓“三杯酒下肚,七分色上头”啊!
2
肉是酒目的
但是,光闷头喝酒也不行,最终目的是要入肉。
否则,一双男女喝什么酒?
譬如西门庆,搞掂潘金莲之后,接着要搞李瓶儿,同样还是先喝酒:“两个于是并肩叠股,交杯换盏,饮酒做一处”,“吃得酒浓时,锦帐中香熏鸳被,设放珊瑚,两个丫鬟撤开酒桌,拽上门去了。两人上床交欢……”
喝酒,显然只是他和瓶儿颠鸾倒凤的前戏。
第二天,西门官人回家,被潘金莲“一只手把他裤子扯开”,见他那根东西“却如风瘫了一般”,忍不住大骂:“没羞的强盗,……和那淫妇肏捣去了。”
请注意:潘金莲用了一个在今天咱们主流媒体上见不到的概念:肏捣。
什么叫肏?将其上下两半拆开,那就是“入肉”。何其形象乃尔!其读音为caò,今人多写为“操”或“艹”,其内涵应该不用再做更多的解释吧。
所以,古人早就发明了这样一个词:饮酒作乐。
正所谓:“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是什么山?挺挺奶头山;水是什么水?汩汩阴门水——酒色相连,其妙正在于斯也!
3
邀酒颇风雅
不过,以酒入肉,并非只是男人的专利。
网友“@莫名的苍白”说过一句话,貌似有些哲理:“男人勾引女人需要很多东西,女人勾引男人却只需要请他喝酒,或者直接脱衣服。”
直接脱衣服,估计会吓跑不少男人。所以,女人如果邀约某位男人喝酒、而且是一对一单独地喝、不止一次地喝,那么,她很可能就是想让你在合适的时候与地方,为她脱衣服了……
18世纪英国著名的德文郡公爵夫人乔治亚娜·斯宾塞,曾有一件轰动全英的轶闻:她偶遇比自己年小7岁的青年辉格党人查尔斯·格雷,顿生爱欲之火,于是频频邀他喝酒。格雷的酒量不如乔治亚娜,但他对这出乎意料的艳福却心有灵犀,于是大胆挺进公爵夫人的肉内——22年后,这小子当上了英国首相!
可见,女人邀酒的“影响力”何等巨大。
如今“网约”发达,女人想和男人亲热,据说只须一个字:“约”!可是为啥还有女生到处要请男生喝酒呢?唯一的理由或许是:为了扮个清纯,女人说“我请你喝酒”总比说“我请你睡觉”要文雅、要含蓄、要可爱得多吧!
4
微醺肉更佳
但是,酒这玩艺儿从来就是“双刃剑”,尤其是在酒肉相连的时候。
经常喝酒做爱的男人都知道:酒只可壮胆,不能壮阳。
一点儿酒不喝,男人的意气很难风发;但是酒喝多了,他的penis又硬不起来。所以,喜欢酒后啪啪的酒肉朋友,还是要适度控制酒量为好。
中国古代房室学对于酒后做爱一向很有讲究。譬如唐代刘词的《混俗颐生录》,就在第二章“禁忌消息”中明言:“忌醉酒之后,饮罢未醒”;元代李鹏飞的《三元延寿参赞书》更在第七章“欲有所忌”中,将“大醉入房”列为第二忌。
不过,仔细端详古人之忌,大多为“忌醉”,而鲜有“忌饮”。这就是说,房事忌酒,是以醉与不醉为分界的:只要没醉,而双方情欲却已亢奋,那就及时挂杯,开怀啪啪去吧——遇美色而仍贪杯者,只能是真正的可恶酒鬼!
记得有文人作随笔称:“酒至微醺,花至半开,乃是至佳之境。”其实,微醺而入,酒肉相罄,其妙处恰恰如此。男人会显出平时少有的坚挺之威与抽插之猛,而女人则更会露出寻常难见的温柔、多情与美丽。
所以,做一对优秀的酒肉朋友,对于天下男女,实乃一项重要之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