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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的核心价值是快乐

(2015-02-26 09: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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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性价值

性快乐

分类: 性事篇
性的核心价值是快乐 

性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当然不是与人结婚,更不是繁衍生殖。历经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中国“性革命”,到了21世纪之初中国进入“性化时代”(sexualized era),这个纯属观念形态的问题似乎已经解决。

2000年开始,在被称为“中国当代性学第一人”潘绥铭教授的主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以“中国人的性”为主题,一连进行了三次全国总人口随机抽样调查。调查活动至2010年结束,课题组前后三次重新组合,历时10年,写出了58.7万字的报告《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得出的第一个结论就是:“权利与快乐的兴起”。

权利的兴起,宣示着国人的性权自主,而快乐的兴起,则体现了国人的性价值追求。于是,在我们这个喜欢强调“核心价值观”的国度,性的核心价值便由此凸显,那就是——快乐无价!

快乐无价,这四个字用给当代中国男女、尤其是新生代男女的性关系,应该最恰当不过。因为潘绥铭教授的调查,已经用大量的数据给我们提炼出这样一个概念:“性的快乐主义”——20世纪之前是用生殖:不能生儿育女的性是不道德的;20世纪中期则是婚姻:一切婚前或婚外的性都是不道德的;20世纪80年代以来,爱情正在日益成为评判标准:无爱之性才是不道德的;而进入21世纪之后,快乐开始成为首要的评判标准:不快乐的性才是不道德的。

所以,“为快乐而性,在性中谋快乐”,已成越来越多男女的性事首选。这就像离婚率提高被认为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一样,把快乐作为当代两性关系的核心价值,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因为它返璞归真,找回了性的本体价值。

当代中国有“四大国策”,其中两项与性相关——计划生育、男女平等。这两项都可谓永垂史册的伟大政策:计划生育,将性与生殖分开;男女平等,使两性均为性的主人。

当性与生殖完全分离,才使国人彻底撕下了“为生育而性交”的遮羞布,放胆追求做爱的快乐;当男女两性均为性的主人,才使中国社会真正进入了“性器互给,快乐共享”的性化时代。

弗洛伊德在谈论“性本能的一般特征”时这样指出:“每一种本能所追求的目的都是‘器官快感’。”所以,他把“快乐原则”作为人类之性的“本能原则”。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把快乐作为当代男女关系的核心价值,就是把人类对于性的本能追求,不加任何条件地还给当代男女,从而使每一个“性参与者”都成为快快乐乐的受益人。

快乐,既是性的本能追求,也是性的道德选择。性的快乐道德包含三个层面:自己快乐但不让别人痛苦,自己快乐让别人也快乐,让别人先快乐然后自己快乐。这里,第一层面是做人的道德底线:利己不损人;第二层面是社会普遍提倡并为多数人共同践行的道德:利己又利人;而第三层面就不同了,那是一种奉献,是一种崇高,是一种雷锋精神,正像雷锋所说:“我活着就是为了别人更快乐”。所以,跃上性乐道德第三层面的人,其实就是“学雷锋积极分子”。

显而易见,强调当代两性关系的核心价值,就是要强调这样两个方面——就性的本体价值而言,为快乐而做爱,把一切非快乐因素剔除在神圣性事之外;就性的道德规范而言,为别人的快乐而做爱,让别人比自己更快乐。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两性和谐! 

注:潘绥铭主持的“中国人的性”调查报告,详见《性之变——21世纪中国人的性生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5页;弗洛伊德的论述,详见《性爱与文明》,安徽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1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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