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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化篇 |
性与网络
潘海
人类的性经验与性信息,无论记载还是传播,都远远早于文字的诞生。这一点,已被先古遗存的无数摩崖岩画所证明。纸张与印刷术的发明,使人类的性传播进入典籍无数的文化时代。而互联网的问世并流行,则更使人类的性传播产生了革命性的突破。
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正当数亿中国人疯狂沉溺于“文革”的无聊与无耻之中时,一个改变当代人类生存状态的创世发明——阿帕网络(ARPANET)在美国诞生了。从此,人类进入互联网时代,一根网线把全世界的人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于是,作为人类三大基本活动(物质活动、精神活动、性活动)之一的性活动,便有了全新、全方位的记载方式与传播空间。而互联网对人类之性的意义也日益凸现:
网络中毫不隐讳的性信息,扯掉了人类性传播的最后一块“遮羞布”,所有与性相关的信息,从做爱频率的测算公式,到性爱用品的公开销售,甚至包括女性生殖器的即时图像,人们都能从网上信手佔来。
网络中直率表达的性诉求,敞开了人类性需求的隐密心扉,无论男女,无论婚否,甚至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只要你有性的诉求,都可以上网表述,并能从网上寻得性伴并得到性的满足。
网络中超越世俗偏见的性交流,促进了人类性体验与性探索的深化,以前人们羞于言说的床笫之欢与房室之技,都可在网上畅所欲言,甚至连高潮时的粗话也都能在网上晒凉炫耀,从而由此提升了整个人类的性行为品质。
网络中的性考古、性文学、性摄影、性视频,以及对人类性原点价值的理论思考和争论等,不仅拓展了人类性文化的覆盖范围,更使人类的性文化资源得到全面整合,并由此产生了更为现实的行为指导意义。
而网络中的性组合,即“以网为媒”所产生的、以“性器互用”为核心内容的性别组合,包括一夜情、多夜情、婚外情、换偶群交活动等,则开创了人类在传统一夫一妻形式之外的两性组合新天地,并由此在更高层次上再现了恩格斯所说的人类初民“全面自由的性交关系”。
当然,在伟大的中国大陆,网络中的性传播还有一个出人意料的积极效果,那就是:抓贪官,反腐败。大陆贪官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权欲、财欲与性欲总是一起膨胀。按照大陆纪检部门的说法,95%的贪官都有女人问题。而利令智昏的贪官,则会经常按捺不住,在互联网上留下自己的性劣迹,譬如性爱日记、床上艳照,甚至在微博中与情人相约开房的不慎言辞等等,成为人类文明史上的天大笑柄。
不过,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面,网络中的性传播也不能突破道德与法律的底线。色情传播是触及法律的,应予坚决废止,而在网络中放肆鼓吹不负责任的性占有、性侵犯、性欺骗、性利用等,也是极不道德的。网络中的性与现实中的性,都有一个共同的道德目标,那就是:自己快乐,也让别人快乐。唯此双赢共乐,才是性的根本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