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爱箴言录256·救命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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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救性
文/潘海
于是,引出一个话题,如果既救人于一性,更救人于一命。或者说,通过我们的某种救助,不仅使一对男女得以成性,更使二人不致殒命,岂不是双份功德?
此话的由来,源自那件因40元嫖资连送两命的案例:在珠海打工的彭男与同在珠海打工的黄女达成“有偿行性”的意向,却因40元嫖资发生纠纷与冲突。
结果,在黄女的出租屋内,彭男用床单将她的头部紧紧捂住,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2010年5月14日上午,彭男被依法执行死刑:两条鲜活生命消殒!
无意间遇到参与此案的一位执法人员。听他讲了故事的细节,才知道,为这区区40元钱,两人竟在出租屋内争执吵闹长达半个小时,甚至双方还动手互打。
这到底是来做什么?不就是为了一场做爱吗?何致于如此剑拔弩张、你死我活?而其核心利益不过40元钱!“对于外来工,40元已很奢侈!”办案者很同情。
听得此话,我的心头不由一震。中国的底层务工人群是在怎样地苟活呀?40元做爱一次都觉得奢侈,都要以命相争:外来工性权无保,不已成社会的深痛吗!
我想,这殁命的彭男黄女,一定没有读过我的博客。我在博客上公布着手机号码,如果他俩之中有一人当时拨打我的手机,我一定会帮他们寻找解决的办法。
说不定,我还会驱车47.6公里,从珠海主城区赶到他俩发生争执的斗门区,掏出40元拍在他们的床上,说:“别打了,赶快做吧,良宵一刻值千金呢!”
然而,没有人会为这个连40元都不忍拿出的外来务工男子支付嫖资。尽管他的性权利是天赋的,没有人可以剥夺。但绝对的贫困,却使他根本无权享受性乐。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7月1日党的生日。当然这与性没有关系。但作为共产党员的我,两年前曾为汶川缴纳过1000元“特殊党费”。
我不知这些钱哪儿去了,只有中央组织部的收据在(下图)。如果我不是上缴党费,而是为那对殁命的野鸳鸯买一次单,也许我能直接挽救一对性、挽救两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