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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婚姻文化 |
分类: 性婚篇 |
慎言离婚
中国的离婚率增速很快:从1979年到2006年,全国以离婚对数与结婚对数之比来计算的离婚率,已从4.7%上升到20%,其中上海市更从5%上升到29%。
“我国婚姻家庭的动荡及其所带来的问题,可能构成社会深层的危机。”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一筠从上世纪90年代就对离婚诉讼跟踪调查,对此充满忧虑。
陈一筠发现,离婚5年之后,男方再婚的比例高达80%以上,而女方再婚只及22%;离异女性中,经济状况恶化的占65%,身患亟需治疗疾病者超过20%。
“单身母亲的贫困化,已经构成了城市里的新增贫困群体”,陈一筠如是说。而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对100名少年犯的抽样调查显示,有近60名来自离婚家庭。
由此可见,离婚的最大受害者是女方与孩子,而以孩子的不幸为尤。天津市社科院研究员关颖的调查也证明了:34.89%的少年犯承认自己父母的关系不好。
美国有一份报告:《为什么婚姻重要——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的21个结论》。其中的一个结论正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以后发生非婚生育和离婚的机率更高。
离婚,可能成全了某位男女的一时幸福,但由离婚而在两代人中所形成的恶性循环,则可能给下一代造成长期甚至一生的痛苦。所以,为人父母要慎言离婚!
但是,现存的婚姻体制并不完善。一夫一妻婚姻因为是私有制的产物,本身便固有一个永难化解的矛盾,即“性的社会化与性行为发生权私人占有”的矛盾。
“性的社会化”是绝对的,因为性的发生在社会中具有广泛可能,而“性行为发生权私人占有”则是相对的,因为它是以婚姻形式剥夺了性的广泛发生权利。
于是,这对不可化解的矛盾相互冲撞,结果便是千百年来婚外性关系与婚姻的平行共存。婚外情,从一夫一妻婚姻开始的第一天起,直到今天都无法消灭。
不过,一夫一妻婚姻虽然不是人类的最佳归宿,但在人们还没找到更好形式之前、尤其是在社会不能承担后代养育任务的时候,维持婚姻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像婚姻不是爱情冲动的产物,结婚应是理性论证的选择一样,离婚也不应是非理性的,离婚也须慎重论证。未经论证或者论证前景不佳,最好慎言离婚。
注:本文引用的相关数据,详见 2008年4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