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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箴言录52·远离家门

(2008-03-23 17:28:36)
标签:

两性和谐

婚外情

情感

分类: 情人篇
远离家门

 

    婚外情必须远离家门!这是一条不可违反的铁的纪律,也是被无数悲惨结局所不幸证明的绝对真理。不管是自己家,还是对方家,都不能为婚外情开门。

 

    为什么?道理非常简单,这是为了性事的安全。即使这家中的另一位此刻远在异国他乡,不会突然回来按住屁股,也不能在这个家里与情人偷偷幽会。

 

    人过留痕!尤其是家的环境,带有鲜明的私人特征。床、地、洗手间,所有的细节都为主人所熟识,甚至已固定成主人的习惯模式。稍有异样,就会被察觉。

 

    即使事后有时间认真打扫战场,也不可能完全恢复战前状态。因为激烈的蜂狂蝶乱,常常会在当事人忘乎一切的情况下,将一些不该留下的东西无意留下。

 

    譬如,枕下的一根头发、床角的一根阴毛、褥上的一滴体液、被窝中一股别样的身体气味等等,都可能被这家中的另一位在走进家门的第一时间里发现。

 

    有道是“细节决定成败”。所以,远离家门,就是要把有可能导致私情暴露的各种痕迹,远远排除在家的范围之外,排除在与家相关的所有人员的视野之外。

 

    其实,这也是对别人的应有尊重。因为家中婚床,自有它本来的主人。即使缺少温馨,即使很不和谐,那也是人家夫妻的性事圣地,外人绝对不可染指。

 

    本来婚外偷情,把别人的配偶搞成自己的性伴,已经属于“多吃多占”。倘是鸦占鸾巢,再把祸事做到别人的被窝里去,岂不是骄狂太过、欺人太甚!

 

    再说,一对枕上鸳鸯,须有宽松的心理,才能将性事做得惊天动地。在家的环境里偷情,心里总不免紧张。草草行事,如何能“羞云怯雨,尽得万种妖娆”!

 

    克林顿虽多次把莱温斯基留在白宫,却从不将她带回官祗,只是借便于总统办公室。而西门庆与潘金莲,更把王婆的茶坊当作风流场所。显然都懂这个道理。

 

    何况婚外情的变数很多。一旦情终事了,二人翻脸,就可能招来无休纠缠,甚至上门报复。不让对方知道自己家庭的位置,也是一种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

 

    事实上,许多勒索劫杀的恶性案件,都发生在婚外情某一方的家里,实为熟人作案方便。所以,无论从上述什么层面考虑,婚外情都必须远离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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