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婚双赢
性与婚,是一对水火难容的矛盾。婚,极大限制了性的发生范围,将人的性伙伴缩减到最小整数,而性,只要条件允许,则其对象的数目可以无限大。
从∞到1,两个极端的数字表明:人类的文明进程就是这样的有悖人性。群婚、血缘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婚……人类得到是锁链,失去的却是整个世界。
不是吗?群婚时期,所有男女都是性伴;血缘婚时期,血亲以外的所有男女都是性伴;对偶婚时期,虽然出现了对偶同居,但主夫主妻之外还有许多性伴。
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的一夫一妻婚制,终结了“全面自由的性交关系”。一个人一生只能有一个性伴——人类文明在“性婚搏弈”的道路上走到了尽头。
毫无疑问,在生产力非常低下的远古,人类为了种的健康和族的安全,不得不向自然法则屈服,对人的性欲实行日臻严格的束缚,从而保障人类的进步。
但是,正像马尔库塞所说:“人的本能需要的自由满足与文明社会是相抵触的,因为进步的先决条件是克制和延迟这种满足。”所以,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
今天,当生产力高度发达,人类的健康延续已经无须于严格控制性伴,于是性与婚的冲突,便不可压抑地激化,并成为困扰人们当前婚姻生活的一大难题。
所以,我们无法用简单的道德批判,来扼止眼前风行的婚外情、一夜情、包2~N奶等反婚姻的行为。因为这是“婚性矛盾”达到不可调和时的必然结果。
同样,我们也无法用简单的取缔手段,来消灭千古不灭的买淫行为。因为当婚姻不能满足人们的性欲需求时,无论男女,都会想到用货币来解决这个问题。
因此,人性化管理的社会,一定要为缓和“性婚矛盾”而找出最佳的结合点:怎样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性欲需求,而又不对现存婚姻造成冲击?
看看这些年,为了打击卖淫,消耗了多少警力?而为了扼止婚外情,又浪费了多少媒体资源?但是效果如何?被动堵截,不找最佳结合点,结果总是失败。
矛盾,考验着社会管理者的智慧。所以,必须创建“性婚双赢”机制,使人的正当性欲能在婚内婚外广泛满足。这样,“性婚矛盾”才能缓解,社会和谐才有更为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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