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必然痛
婚外情,其实就是“婚外性”。但由性至爱,却是人之常情。不过,这份迟来的爱,对于爱的双方、尤其是对“一厢情爱”之方,却未必就是好事。为什么?
这是因为,男女之性,无爱才最轻松;不做夫妻只做爱,绝对没有心理压力。有性即来,来之即性,性之即胜。正所谓“相逢开口笑,过后不思量”,多好!
但是一旦婚外有爱,形势立马就很严峻。做爱结束,爱却没有结束。于是就苦思,就疯想,就不吃饭,就狂发短信、爆打电话,整个儿“为伊消得人憔悴”。
噩运便由此而来。在家魂不守舍,私情显于脸上,夫妻之战难免;在外春宵苦短,衷情无以尽诉,寂寞只能自受。可谓“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但这只是自做多情,一个人受苦倒也罢了。倘是爱得死去活来,非要拼个鱼死网破,那就不仅害己,更是害人了:各方姻缘、几家老小,恐怕都要为此殉葬。
而当爱火烧垮理智,更有杀身之祸。山西运城的一位护士,就因狂爱丈夫的同事,导致两个男人聚众械斗,结果2死1伤,11人被判刑,13个家庭被毁灭。
所以,婚外情,只能有性,不能有爱!不管两人在床上如何倒鸾颠凤,如何花样翻新如胶似膝,不是夫妻胜似夫妻,但是激情过后,下床必须形同陌路。
于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外情并非人人都能玩得起。性而不爱,只适合那些没心没肺没有爱情冲动的人。因为爱情很危险、很自私,爱情极端排他!
不是么?爱上一个人,肯定就想须臾不离,就想全部占有、独自享用。而为达此私欲,就要耗费许多功夫,就很累、很忙、很揪心、很辛苦。所以,爱必然痛。
但是,性却没有这些痛事。性比爱单纯得多。性不自私,也不排他。你可以同某人做爱,我也一样可以。只要过程真实并且快乐,管他(她)日后身归何处?
所以,性,是婚外情最大的财富;爱,是婚外情最大的敌人。与其婚外寻爱,不如当初不婚。倘是陷入爱情纠葛,搞得婚外情“只情不性”,那就吃亏大了。
当然,如果有人偏不怕痛,非要在婚外情中玩弄爱情,非要尝尝焦头烂额、遍体鳞伤的滋味,那也没有办法。只是不要连累别人,请你一边痛去。谢谢!
注:有关山西运城婚外情导致恶性杀人案的报道,详见2007年第10期《法律与生活》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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