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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代的喜怒哀乐(之一:喜)

(2006-05-13 21:12:41)
分类: 性事篇

同居时代的喜怒哀乐(之一:喜

21世纪似乎是同居的时代:越来越多的婚龄男女同居而不结婚。他(她)们不问结果,只做一时同床人,合则聚,不合则散。这种互不牵挂、互无制约的两性组合形式,体现了人格的高度独立与人身的充分自由,同时也表现了市场经济时代两性人际关系的契约化。但是,不婚同居到底是喜是忧,抑或是哀是乐?本博主采访了四位与人同居的白领女性……

同居之喜:虽然不是明媒正娶,但也摆了盛大的喜宴

小谢30岁,教师,与本博主相对而坐,她一脸幸福的阳光):

我曾经有一次短暂而痛苦的婚姻,那是在内地,并留下了一个儿子。离婚后,我带着儿子来到咱们这座沿海的城市。作为一个教师,我和异性的交往比较矜持,而作为一个在陌生城市举目无亲的聘用人员,我更没有太多的机会交男朋友。所以,离异四年,我始终没有再婚。

半年前,一位学生的家长、年方四十的公司老板阿洪走进了我的生活。在经历了最初几次的爱欲冲动之后,阿洪主动提出来:跟我一起住吧!于是我和他开始同居。

阿洪把我们母子从城中旧村简陋的出租房里接出来,住进了他宽敞的顶楼复式住宅。不久,又把我在内地退休的父母接到这座沿海的城市,让他们享受花园一般的生活环境。阿洪每月还给我5000元钱,让我用于日常家务开支,而我在学校的工资则完全由我支配。我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阿洪也是一个离婚人,并且“离龄”长达十年。在我之前,他已有数次与人同居的经历,但没有一个女人能让他从一而终——据说,那些女人都是为钱而来,其中一个分手时竟赚了他十几万!阿洪对此似乎并不在意:嗨,就算是花钱玩一把,不小心玩了个高价吧。

对于我,阿洪真的很满意,也很疼爱,但他却始终不想同我结婚。为什么呢?阿洪并不隐瞒:他在粤东老家还有两个孩子,离婚的那个老婆并不离家,替他侍候着老人。为此,他要按月往老家送钱,并且送得数目不少。他的两个弟弟跟他出来做生意,做得都不太好,也经常要他出钱去补“窟隆”,并且补的数目也不太少。因此,阿洪说:“我花钱的地方太多,而且花多少,怎么花,没法跟人商量,也不想跟人商量。所以,我不能结婚”。

其实,阿洪还有不想结婚的更重要原因,是我后来从他的朋友那里听说的。

阿洪赚钱很多,以至他身家到底多少,谁也说不清楚。阿洪曾向几个好友讲过,他所以不愿结婚,就是因为婚后财产属两人共有。“钱是钱,情是情”,这是阿洪挂在嘴边的话。所以,他宁愿和我同居到老,也不打算去领那张正式的大红本子。他怕女人分财。

不过,我到底也是书香门弟,总要有个名份,就跟他提出:虽然不是明媒正娶,也要摆个正式的喜宴。于是,我俩在同居七个月后,又张灯结彩地喝了十八台喜酒。我的父母脸上非常光彩。我呢,也让他不再有分财的担忧。所以我觉得,能和阿洪同居,就是我今生的大喜,这比我过去的正式婚姻还富足、还幸福。

本博主评点:

小谢是开着一辆草绿色的BOLO轿车来的,她说是老公(她已经习惯将阿洪称为老公)送她的生日礼物。显然,同居之喜,对于小谢真的是一种富足与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讲,同居和婚姻似乎已无太大差别。所不同的,只是双方没有共同的财产分割权。据说许多有钱的男人,愿意采取这种方式与他所喜欢的女人共同生活。这样,双方的心理负担都会轻松很多:男方不必担心私有资产流失,女方也不会有“卖身求荣”之嫌。一种在经济上没有利害关系的两性组合,也许更能保持他们在感情和性的方面的某种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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