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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峰的“原罪”与“本罪”

(2012-05-02 12: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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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乔峰的“原罪”与“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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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5-02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思想部落
  《天龙八部》是武侠大师金庸先生相当出色的一部小说,亦是颇具思想底蕴的“侠”之大作。核心情节是围绕主人公乔峰的两个案件展开,玩味其中情节,却能发现民事证明与刑事证明的区别
  □施鹏鹏
  《天龙八部》是金庸先生相当出色的一部武侠小说,亦是颇具思想底蕴的“侠”之大作。核心情节是围绕主人公乔峰的两个案件展开,即乔峰身世案与乔峰涉嫌杀害马大元(马副帮主)案,玩味其中情节,还能够发现民事证明与刑事证明的区别。
  北宋年间,战乱频繁,外族纷纷觊觎大宋国土,形成汉、辽对立局面,中原武林遂与辽国契丹水火不容。丐帮原帮主乔峰因拒绝副帮主夫人康敏之爱而遭报复,被指原为契丹人。在当时狭隘民族主义的情感下,倘若此一指控属实,则乔峰便身具“原罪”,将为中原武林所唾弃。在这一身份证明案件中,控方所提供的证据有三,包括两份证人证言和一份书证。证人一:天台山智光大师,提供证言如下,“……那契丹婴孩也就寄养在少室山下的农家……那农人姓乔,名字叫作三槐(乔峰的养父)”;证人二:赵钱孙,提供证言如下,“那个契丹武士的容貌身材,却跟你一模一样。……那对头人的相貌,便再隔一百年我也不会忘记。智光大师抱着那契丹婴儿,也是我亲眼听见……”。
  而最具证明力的当属丐帮前帮主汪剑通的亲笔书函,“……然当日雁门关外血战,惊心动魄之状,余无日不萦于怀。此子非我族类,其父其母,死于我二人之手。他日此子不知其出身来历则已,否则不但丐帮将灭于其手,中原武林亦将遭逢莫大浩劫。……乔峰若有亲辽叛汉、助契丹而厌大宋之举者,全帮即行合力击杀,不得有误。下毒行刺,均无不可,下手者有功无罪。汪剑通亲笔”。
  仅凭三份证据,乔峰虽心有怀疑,但却已默认,“这丐帮帮主的职份,自当退位让贤”。为何?这源于民事证明的两大特质:其一,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当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持有优势证据、最能说服法官的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必然得到认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第1款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其二,书证中心主义。在民事诉讼尤其是商事诉讼中,书证具有优先的证明效力。在大部分情况下,其它证据形式均不得取代书证。如法国民法典第1341条规定:“凡是超过法令确定之数额或价值的物件,即使是自愿的寄托,均应在公证人前作成证书,或者经各方签名作成私证书;并且在证书作成之后,对与证书内容不同或超出证书内容的事项,不得以证人证明之,也不得对证书作成之前、之时或之后所声明的诸事项,以证人证明之,即使所涉及的款额或价值低于法律规定的数额或价值,亦不得以证人证明之”。在乔峰身世一案中,汪剑通的亲笔信函(准确性得到当事人乔峰的确认),再辅于两位无利害关系之证人的证言,足以达致高度盖然性标准,故乔峰虽盖世英雄却百口莫辩,最终远走塞外,成为武林公敌,令人不胜唏嘘。正如《圣经·诗篇》所云,“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胎的时候,就有了罪”。
  但乔峰涉嫌杀害马大元(马副帮主)案的结果却大不相同。在此案中,控方所提供的证据包括:马夫人的证言,“常言道得好:‘慢藏诲盗’,是不是因为先夫手中握有什么重要物事,别人想得之而甘心?别人是不是怕他泄漏机密,坏了大事,因而要杀他灭口?……在我接到先夫噩耗之前的一日晚间,忽然有人摸到我家中偷盗……贼子用了下三滥的薰香,将我及两名婢仆薰倒了,翻箱倒箧的大搜一轮,偷去了十来两银子。次日我便接到先夫不幸遭难的噩耗,那里还有心思去理会贼子盗银之事?幸好先地人将这封遗书藏在极隐秘之处,才没给贼子搜去毁灭”;
  物证:乔峰随身折扇。此扇系被告乔峰二十五岁生日那天恩师汪剑通所赠,经查证无误;以及犯罪痕迹,马副帮主身上的掌痕疑似降龙十八掌所致。乔峰对此作了两点辩解,其一,扇子系他人所盗;其二,以乔峰之功夫,取得信函根本无须迷香。此外,还有两项证据对乔峰有利。第一,江湖人皆知,姑苏暮容的“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可仿效伤痕;第二,乔峰一世清白,行事磊落,江湖上素有“南慕容、北乔峰”之美誉(品格证据)。本案之所以最终无法定罪(“重启侦查”:马副帮主到底是谁所害,乔峰终究会查个水落石出),原因在于特殊的刑事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当有罪证据存在合理怀疑或所控罪名证据不足时,法院应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或宣告其无罪,即“存疑有利被告”。很显然,马夫人所提供的种种指控并无法形成证据链条,主要的直接证据存有疑点,难以达致内心确信,故无法将乔峰定罪。
  尽管如此,乔峰的一生却因身世之案注定活在矛盾与挣扎之中:家国之仇、事业之恨、爱情之悲。英雄终究难逃命运之枷锁,只得一死以谢天下,“王霸雄图、血海深恨、尽归尘土”。陈世骧先生评曰,“无人不冤,有情皆孽”,诚如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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