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登讲台——我的从教之初(5)
(2011-09-04 22: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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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站在中学语文讲台上执教的第一节课,是上《卖炭翁》。时间是1982年春节后开学的第一天。
因为是第一堂课,所以来听课的人很多——语文组全体老师和教导主任都来了。尽管如此,和当初那实习的第一堂课相比,我倒不显得紧张。自我感觉讲得不错。
课后,教导主任专门找到我:“小李,从这堂课来看,你素质不错,具备了成为优秀语文教师的基本功。但备课一定要更加细心,知识一定要更加准确,治学一定要严谨。比如,你刚才讲‘半匹红绡一丈绫’说是‘半匹破麻布’,不对,‘绡’和‘绫’都是指‘丝织品’。”
教导主任并不是教语文的,他的教专业是地理,但他如此博学让我敬佩;更重要的是,我从他不多的话中记住了两个字:“严谨”。
记得那堂语文课是上午最后一节课。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两位男生主动和我同行。我当然很乐意和他们聊聊,因为我很急于听听学生对我第一堂课的反应。我开门见山的问他们:“李老师第一堂课上的怎么样?”
两位男孩显然没有思想准备,互相看了看,好像这个问题把他们给难住了。不过很快,那个高个子男生便说话了:“李老师的普通话说的很好!”
矮个子男生忙说:“就是就是!李老师是北方人吗?”
我笑了:“我是四川土著人!”
其实我的普通话并不太标准,但因为四川人说普通话都不太容易说好,因此,和老教师比,我的普通话似乎还算不错的——学生们当然不会知道:为了能够准确地区分平舌音和翘舌音,在大学我像背英语单词一样,死记硬背了许多有平舌音偏旁的汉字啊!
但难道这堂课我只是普通话说的好吗?我有些不甘心地追问:“你们听懂了吗?”
两个男孩一边使劲点头一边说:“听懂了!”
但高个子男生还说了一句:“我觉得李老师讲得太慢太细了。”矮个子男生又附和道:“就是就是!李老师讲的好多都是课文注释里有的。”
童言无忌!书上写明白了的我就少讲甚至不讲,这是第一天我从学生那里得到的教学启示。
严格说起来,后来我大刀阔斧的进行课堂教学改革都是源于这一个朴素的道理:不要把学生当傻瓜!学生懂了还用得着老师喋喋不休吗?
当时我之所以要进行课堂改革,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我要挤出时间给学生读小说。
我心里一直惦记着王蒙的《青春万岁》,我决意要把这部作品推荐给我的学生们。于是,在第一个星期的最后一节语文课快下课时,我对学生宣布道:“从下周起,如果同学们学习自觉,李老师将奖励同学们——给大家读长篇小说!”
我至今还记得当时学生欢呼的情景。
孩子毕竟是孩子,为了得到我的“奖励”,学生们基本上用不着我怎么严厉的督促,都能自觉预习复习,课堂上听讲更是格外专注。这样,一个星期中,我一般能挤出一节语文课给学生读小说。
但随着小说情节的推进和人物命运的变化,学生们觉得一周听一次简直不“解渴”,纷纷要求我第二天接着朗读。于是,后来除了每周一节语文课之外,我还利用班主任每天读报课的20分钟给学生读小说,有时甚至在中午也到教室里给学生读。
当然不仅仅是读,其中也伴随着我情不自禁的讲解;学生也不仅仅是听,他们在我的要求下,随时写读后感——《青春万岁》整整读了一学期,每个学生的读后感也写了整整一学期!
当时,在这样做的时候,我并没有什么高深的“理念”,只是觉得我应该用我的文学爱好去感染学生,因为我不能设想:语文课离开了文学,还会有什么“魅力”?也正是为了让语文充满文学的魅力,我有时甚至把语文课堂搬到了大自然里——星期天,我常带着学生到野外去面对大自然进行“文学写生”:在乐山大佛对面的绿岛上,在朴素的农舍前或静静的小河边,我引导学生用笔将自己的心灵所捕捉到的大自然之美用诗或散文描摹出来,让他们在感受自然的同时净化自己的精神世界。
在初登讲台的那段日子里,我几乎每个星期天都是和学生一起度过——我不觉得辛苦,因为和学生共同沉浸于文学,是很幸福的!更何况,对孩子的爱,必然赢得孩子纯真的童心——记得上课不到一个月,我嗓音便嘶哑了,有学生悄悄地将药塞进我的宿舍门。我拿着药在班上问是哪个同学送的,全班学生没一个承认,每一个孩子都对着我调皮地笑着。金色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洒进教室,洒在每一个孩子的脸上,每一双眼睛都闪烁着太阳的光泽。这温馨时刻的一双双眼睛触发了我的灵感。当天,我写下一首短诗《眼睛》,我在诗中真诚地赞美孩子纯真的眼睛,进而赞美孩子们纯洁的童心。
这首后来在报上发表的小诗,是我第一篇变成铅字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