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书记自焚,究竟谁该问责?
(2010-12-01 08: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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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黄德全阿城西林钢铁集团拆除违章建筑杂谈 |
城建书记自焚,抗拆还是抗法?
有些事情真的是越来越难理解。比如说拆迁问题,大多是拆迁队拆老百姓的房子,很多矛盾也是官民矛盾;但是最新一起惊动全国的拆迁案却是出在拆迁队的管理者内部:拆迁者拆了城建处领导的房子,以致于发生城建处书记和儿子三人自焚的事件。
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据东北网报道,11月29日上午,在哈尔滨市阿城区阿什河街道城郊社区的拆除违章建筑现场,三名男子点燃身上的汽油冲向执法人员。现场的消防队员及时将火扑灭,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目前,三名男子无生命危险。
29日下午,记者从该事件的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此拆迁地块为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公司工艺结构优化升级项目,西林钢铁集团已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了该地块的使用权。该地块占地29万平方米,涉及动迁村民123户,截至目前仅黄德全一户未动迁。
据阿城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立民介绍,黄德全原为阿城区城建处党委书记,1995年以2900元的价格获得原阿城市阿什河乡城郊村(现阿城区阿什河街道城郊社区)一组0.88公顷的五荒地50年使用权,同时又占用近1公顷五荒地,实际占用1.8公顷土地达15年之久,并在该地块未经批准建设了112平方米建筑,用于盈利性经营。
张立民介绍,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公司依法取得该地块使用权后,阿城区有关部门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黄德全实际占用的1.8公顷土地及建筑物评估作价105万元,但黄德全认为价格过低,提出1000万元补偿要求。
至11月24日,阿城区城管局已三次对黄德全下达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公安局、土地局、街道办等部门多次做工作,但黄拒不拆除。11月29日上午8时10分,阿城区城管局对该违章建筑实施依法拆除,遭到黄德全及其儿子黄志民、黄志学阻挠。
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教导员徐朝阳向记者介绍,当时,黄德全的两个儿子首先冲出屋外向执法人员投掷汽油瓶等燃烧物,同时用斧头、钢叉、镰刀等袭击执行人员。而后黄家父子三人先后点燃自己身上的衣服冲向执法人员,被在场的消防队员用灭火器迅速扑灭并将他们送往医院。
经阿城区人民医院诊断,黄德全、黄志民为二度烧伤,黄志学轻伤。目前黄德全、黄志民已转至哈尔滨市第五医院治疗。阿城区公安机关已对黄家父子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及暴力抗法行为立案侦察。
之所以把这条新闻原文引于此,主要是觉得这个近乎不可思议的新闻有很多令人费解之处:
一是黄德全作为城建处的党委书记,非法占地1公顷,长达15年之久,而且还非法建房用于经营。如此重大的违法行为,为什么当时没有人管?没有进行组织处理?而要等到15年之后,才以“抗拆”的形式进行起诉?当时究竟是什么原因,出于何处考虑,有没有其它方面的交易,相管部门的领导是不是也要问责?
二是既然是非法占地,阿城区有关部门又为什么要委托专业评估公司对黄德全实际占用的1.8公顷土地及建筑物评估作价105万元?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是黄德全认为价格过低,提出1000万元补偿要求而得不到满足。这不是变相承认了黄对土地的合法占有吗?为什么没有将黄的全法土地和非法使用土地分开处理,这样不是更明确和简单吗?
三是阿城区城管局对该违章建筑实施依法拆除,遭到黄德全及其儿子黄志民、黄志学阻挠,这里的“违章建筑”是不是他多占的那一部分?如果是多占的那部分,应当说从法律上讲是没有问题的,黄家也的确
四是在整个事件中,从新闻报道角度来看,还缺少一个关键的环节,就是黄家的声音。根据常理,一家三口,没有非常之冤,会以死相拼(虽然没死成)吗?这之中会不会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原因?所谓的新闻通报会,永远只是一方情况的通报会,没有话语权的被拆迁户始终处在“被通报”的境地,而这又是事实失真的主要原因!
当然,这些都是一些技术的分析。城建书记自焚,究竟是抗拆还是抗法?还需要有关部门的进一步认定。我们作为一个局外人来观察,强势的政府,对自焚至重伤的“违建户”进行起诉,这场被告人都“以死相许”的官司该怎么打?该怎么判?相信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全国大拆迁的重重矛盾中,在众多官员为此而丢官走人的大环境下,当地的起诉在我看来甚至有些“恶人先告状”的嫌疑,至少还可自保!
从当前全国的拆迁情况来看,各种流血事件不断。一方面城市要发展,一方面居民的权益要保护,这个巨大的矛盾需要明确的法律来规范,更需要不关涉利益的第三方来认定和协调!一方是自说自话的强势政府,一方是没有话语权的“钉子户”,没有第三方的参与,这种力量悬殊的博弈,胜负其实已经非常清楚。
我想起了一句关于反思上海火灾的话,觉得用于对此事的评价也很合适:
人都死了,发展还有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