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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七十年代”(七)

(2010-09-04 05:37:40)
标签:

知识青年

县界

壮劳力

大章

杜家庄

赵县

情感

分类: 拾遗

我去插队的地方属于河北省赵县,那里因为拥有赵州桥和雪花梨而“闻名于世”。所去的村子叫做杜家庄,是赵县前大章乡的一个自然村。按照当时的说法,这里是前大章公社杜家庄大队。虽然名义上是赵县的地盘,但是距离县城和城南的赵州桥有近二十里地,而距离河北省的藁城县界只有5里,距离栾城县界只有7里,因此杜家庄是处于赵、藁、栾三交界的地方。与当年中国工农红军所建立的距离反动势力“三不管”的革命根据地不同,这里完全属于人民政府的控制之中,是华北平原上一个比较富庶的地方。当然,“华北平原上的富庶”与江南的鱼米之乡根本不是一个概念。简单地说,这里的农民的“富庶”就是有粮食吃,偶尔可以趁着政府管理松懈做点小买卖。作为集体经济的生产队,无一例外的都是一些“高产穷队”。当年在我们的村里,一个壮劳力一天可以挣到十分,每十分算一个工。在最好的生产队,年终分红时的一个工折合人民币五角六分钱。

我们当年插队的形式是“厂社挂钩”,就是一个单位的“知识青年”去一个生产大队。因此,到杜家庄插队的基本上是父母在一个单位系统的孩子。由于政府有一笔专门用于“知识青年”的安家费,所以一般的村子都将“知识青年”集中管理。具体到我们村,“知识青年”是集中居住,干活则分散到各个生产小队。也就是说,我们是与贫下中农同劳动,但是不“同吃、同住”。另外,在县和公社两级政府机构中,派出“知识青年”的单位系统还要有一名“带队”的人员,负责与地方政府和“知识青年”的协调和沟通。在当时的情况下,这种管理体制应该算是相当完善了。

杜家庄大队有三个生产小队,我被分在了第二小队。我们“知识青年”的工分待遇是不论男女,每天一律十分。如果说我们这些男生在一年之后还可以抵得上一个壮劳力的话,那么女生们绝对不可能比得上那些从小就在地里干活的农村姑娘。虽然当时政府总是在号召“男女同工同酬”,但一个农村女劳力每天的最高分值却只有8分。这就是说,“知识青年”是与包括贫下中农在内农村劳动力“不同工而同了酬”。好在是当年那些厚道的农民并没有什么怨言。

我至今都非常厌恶一种说法,那就是在一些“住过牛棚”和“插过队”的人眼里,他们当年简直是蒙受了天大的苦难,是社会和政府对自己的莫大的“不公”。实际上,他们的那些“劳作”与世世代代生活在农村的农民比较起来,基本上不值一提,只不过是在这些人的心里和“潜意识”中他们就不应该如此“受苦受难”,他们的想法与实际情况发生了“落差”,造成了他们心理上的不平衡而已!而以这种“想法”为基础形成的所谓理论或者文学都难免带有不真实的色彩,甚至难逃虚伪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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