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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查

(2010-05-29 10:08:34)
标签:

胡言

书稿

管理机关

胡适先生

文化

按照原来与出版社的约定,《胡言》在完成了正常的编辑程序之后五月份就要发排印刷了。可是,大约在十天前我突然接到责任编辑的电话,称《胡言》书稿被上级出版管理机关“看中”,需要报送审查。根据出版社的估计,我的书稿介于“州官放火”与“百姓点灯”之间,让出版管理者觉得有审查的必要。

说句实在话,我入出版这个行当几十年以来,自己写的东西还没有受到过这么高的待遇。但是,职业常识告诉我,作为“写作”的流程,修改和审查是一种非常必要的环节。特别是在我们这个国家,任何文字作品在面世之前都是要经过一定的“编审”程序的(包括网络作品)。就以《胡言》为例,其中的每一篇文章在“发表”的时候其实都是经过了新浪、凤凰和DAX网站的审查的,如果不符合国家有关的出版规定,媒体一般不会接受作者的“出版委托”。

当这些小品汇集为《胡言》、希望出版的时候,我先请张鸣先生进行了审查——他在为我作序之前,要求“审阅”了我的全部书稿。按照张先生的理解,“这本小品的名字,作者管它叫‘胡言’,不是胡言乱语的意思,而是作者姓胡,姓胡的说的话。就像传说胡适先生引经据典,提到孔子是‘孔说’,说到孟子是‘孟说’,提到自己就成了‘胡说’。但是,胡适没有胡说,当然作者也不是胡言。”其后,《胡言》书稿按照出版社的工作程序,完成了三审、三校和“我的通读”,应该说正常的程序都已经履行了,目前享受的是破格待遇。

平心而论,凡是被称为文章的东西都有修改和审查的空间。只要“修改和审查”者出于对文章(内容、文字等)负责的精神,具有“修改和审查”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被“修改和审查”的文章一定会越“修改和审查”越有质量。据说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书稿如果没有经过“修改和审查”,就不会取得目前的成就。因此,我也在期待着《胡言》的“修改和审查”者提出令我震撼的意见。

昨天晚上,我收到了一则“内部消息”,称出版管理机关根据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组织专家对《胡言》书稿进行了认真审读,认为“有些内容存在政治上的调侃”,需要作者和出版社“删改”后再“安排出版”。我现在还不知道被审查出的“政治上的调侃”是哪文哪段,如果出版社将这些使上级出版管理机关和专家震撼的文字告诉我,我一定会在第一时间与大家分享。

 

[附]XX出版局《胡言》审读意见

 

1. 9页,“已经是垃圾大国了,下一个目标是垃圾强国”。太偏激,建议删掉;

 

2. 1011页,“会议趣谈”,指名道姓地拿国家领导人开涮,建议全文删除;

 

3. “独秀山人……”正话反说,建议全段删除;

 

4. 24页,“舷梯上走下一位与自己手持雨伞颜色接近的中年人”,建议将这句话删掉;

 

5. 8081页,“也谈排名”。《小康》杂志所谓“信用小康”的调查,被不人(原文如此,应为“别”人)质疑其真实性,建议删掉;

 

6. 224页,“虚实之间,中国大陆的大学精神正在死去……”一段,太偏激,建议删掉;

 

7. 299300页,“汽油涨价的好处”,把饶舌的出租车司机与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委员相题目并论(原文如此,应为“相提并论”),是不合适的,建议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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