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追认”叫“无奈”
(2009-11-01 1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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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荣誉称号方招团员青年何东旭中国杂谈 |
分类: 人性 |
此后的事情除了大家“热议”“大学生救人”种种理由、做法和价值取向之外,就是蜂拥而至的各种“荣誉”——
共青团湖北省委26日授予救人牺牲的陈及时、方招、何东旭3名大学生“见义勇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授予长江大学15名大学生“见义勇为先进集体”;湖北荆州市委、市政府27日授予陈及时、方招、何东旭等15名大学生及3名冬泳队队员“见义勇为英雄群体”称号;团中央、全国青联10月30日决定追授长江大学陈及时、方招、何东旭三位同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授予“10·24”英雄集体“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荣誉称号。
行文至此,我想无论是三位救人的大学生“天上有知”还是活着的人“地下有灵”,都会有一种“功德圆满”的感觉,都会认为这样的结局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然而,我不知道大家感到“不幸中的万幸”的同时,是否还有一些遗憾甚至“无奈”,一种来自“追认”的“无奈”——那就是如果这些大学生在活着的时候能够看到如此的“荣誉”、知道这样的“关爱”该有多好啊!如果他们在活着的时候就能够成为全国“团员青年”乃至人民群众学习的楷模,不是要比一个“休止符”更有生命力吗?
长期以来,一些“上级组织”比较热衷于开好一次“追悼会”、追授一批“荣誉称号”,甚至满足于为已经“作古”的前辈“平反昭雪”。当然,这些事情都是必要的和应该做的。但是,大家换个角度想一想,如果用做这些事情的“力气”去“对付”活人会是一番什么景色?如果可以褒奖的是一件“事情”而不是某些“个人”的话,那么奖励和“荣誉称号”又与这些人的生死有什么关系呢?
在一些狭隘的“观察家”看来,我国自古就有“有钱买棺材,没钱买药”的“传统”——其根本原因在于,无论怎样“褒奖”和“追认”,那些已经离开这个世界的人都不会对活着的人产生“威胁”。我至今也不愿意相信这种“论断”是真的,但却不得不面对一次又一次“追认”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