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荣:钓鱼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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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荣:钓鱼岛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
作者:刘向荣(南京市宁海分校)
钓鱼岛又称为钓鱼屿或钓鱼台,它位于我国东海,是钓鱼岛列岛的主岛。当前围绕东海钓鱼岛问题,中日双方反复交锋,日本信口雌黄妄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经常派海上军事力量巡逻并在教科书中做文章,企图霸占我国钓鱼岛领土,但实际上“回到历史”,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本的立场完全站不住脚。钓鱼岛为何自古以来属于中国领土呢?请看如写历史事实:
钓鱼岛属于中国领土的证据不仅有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为依据,而且还可从中国与琉球国(历史上中国长期的藩属国)之间的交往中得以印证。据记载,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曾遣使前往琉球国,当时的琉球国王奉明朝为宗主国,向明朝称臣朝贡。琉球国向中国朝贡的这种情况延续至清朝同治年间,在这前后近500年间的中国与琉球的交往中,我国明清两代中央政府先后24次派遣使臣前往琉球王国册封,钓鱼岛就是册封使前往琉球的必经之地,在中国明清使臣撰写的史书中,都清楚记载着钓鱼岛等岛屿属于中国,琉球国和中国的分界线在今冲绳海槽。
至于说到利用,我国古代造船业先进,航海业发达,中国东部渔民出海打渔,钓鱼岛海域就是我国古代渔民的传统渔场,在从事打渔的作业中,钓鱼岛作为航海标记,被我国古代渔民长期广泛利用。
明朝灭亡后,取代明朝入住中原统一全国的中国“大清”王朝不仅萧规曹随,沿袭了明朝的做法,继续将钓鱼岛等岛屿列入中国海防范围内区域,而且还明确将这些岛屿置于我国台湾地方政府行政管辖之下(1684年清朝设置隶属于福建省的台湾府)。有关证据是:清代《台湾府志》和《台海使槎录》等官方文献都详细记载了对钓鱼岛的管辖情况。到清同治十年(1871年),当时官方刊印的陈寿祺等编纂的《重纂福建通志》卷八十六将钓鱼岛列入海防冲要,明确规定钓鱼岛隶属台湾府噶玛兰厅(今台湾省宜兰县)管辖。
日本人绘制的地图中也认为钓鱼岛是中国领土。日本最早记载钓鱼岛的文献是1785年林子平所著《三国通览图说》,在该书的附图“琉球三省并三十六岛之图”中,明确将钓鱼岛列在琉球三十六岛之外,并把钓鱼岛与我们中国大陆绘成同一色,这表明日本人也认为钓鱼岛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
至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其所绘制的地图中,将钓鱼岛标绘为中国领土的情况就更多了。例如,1762年葡萄牙人的《航海针路图》中,明确标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我国台湾。1816年伦敦出版的《东印度、中国、澳洲等地航海指南》,对台湾附属岛屿作了明确记载,并标明了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各岛的经纬度。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版图。
然而,随着日本明治维新的推行和国力的增强,日本开始对外进行侵略扩张,1894年,日本发动了侵略中国的甲午中日战争。在战争期间,日本通过秘密方式将钓鱼岛“编入”其版图,并依据所谓“先占”原则将钓鱼岛作为“无主地”主张主权。钓鱼岛不是无主地,它是中国领土,日本此举严重违背国际法领土取得的相关规则,是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行为,不具有国际法效力。
1895年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中日《马关条约》,根据该条约,日本割占了我国大片领土,其中,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一同割让给了日本。
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该公告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国际条约,从法理上收回了到包括钓鱼岛在内的整个台湾主权。
尽管1952年以后,美国擅自扩大所谓“托管”范围,非法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所谓的“托管”范围。1972年,美国又私相授受非法地把我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施政权”“归还”日本,由日本归所谓的冲绳进行“管辖”,但冲绳本是历史上的琉球王国,连琉球历史上都不是日本的领土,都因被日本非法吞并而没有合法性,更不要说本不属于冲绳的中国领土钓鱼岛呢?
综上所述,一言以蔽之,大量历史事实和上述国际条约都见证着钓鱼岛是我国不可分割的固有领土,钓鱼岛是中国的。
参考资料:
1、中学历史教科书。
2、相关钓鱼岛网站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