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屿”的定义来自于温带国家
撰文/单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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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助遥感,而直接从飞机上将永乐大环礁收进一幅画面里,这对摄影师而言,是可遇不可求的机缘。自西北方向飞往东南,金银岛最先进入视野,羚羊礁、甘泉岛、琛航岛、晋卿岛等岛礁渐次展开,并与更远处的众多岛礁一起,围合成一个完美的环状。永乐大环礁是西沙群岛岛礁群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能与之并提的,只有宣德大环礁上的七连屿),也是西沙群岛面积最大的环礁,但它的大部分领土都在水下,但对渔民,或对三沙市政府而言,这些水下领土和水上陆地一样,都是可被利用的“土地”。摄影/马宏杰
在热带海洋中,水下珊瑚礁形成的巨大的、平顶的水下岛是很常见的一种景观。如果你有机会乘飞机飞临我国的三沙市上空,你会看到海水中有一个个巨大的,或圆形、或椭圆形的地质体在水中。假如没有人告诉你那些地质体实际上是在水下,你会脱口而出:“那些岛真美。”因为三沙海域的海水透明度极高,这些水下的地质体能看得清清楚楚。这些地质体不叫“岛屿”叫什么呢?
珊瑚礁水下岛形成的巨大礁坪上,有时也会出现低矮的灰沙岛,那是由风暴和海浪把珊瑚及贝类的碎屑堆积起来而形成的、超出海面的低矮小岛。但是这种小小的灰沙岛根本不是珊瑚礁的本质和主体,它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点缀和例外。例如三沙市的珊瑚礁中,约5/6
为沉溺在水下的珊瑚礁体,面积至少在1.4
万平方公里以上。还有一部分是低潮时部分出露水面的干出礁。高潮时也能出露水面的沙洲和岛屿的总面积仅约13
平方公里。因此,沉没于水下的“水下岛”广布,水上岛只是零星地出现,而且面积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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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群岛的主体几乎全部淹没在水下,面积巨大,但是在计算面积时,它却被算为“零土地”,其实从海底看,由一系列断续相接的暗沙或浅滩组成的中沙群岛像是一片海底高原,上面耸立着一座座高山(上图),而且面积巨大,即使仅以20米等深线计算,也足有6000多平方公里。黄岩岛是中沙群岛的最高峰,也是中沙群岛唯一高
于海面的“山峰”。可是高潮时的黄岩岛仅是一块约3平方米的礁石(下图
摄影/杨少松),而低潮时的黄岩岛却是一个面积约150平方公里的大环礁(中图),如果取更深的等深线,面积更为巨大。这是三沙市的普遍问题:水下珊瑚礁面积巨大,露出水面的仅为其千分之一甚至更少。
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水下岛不被承认,但是海南岛的渔民对这些水下岛有详细的分类和命名。高潮时淹没、低潮时显现的珊瑚礁,如果远望排列成线,渔民称之为“线”,如称皇路礁为“五百二线”;如果礁顶平坦似铲,渔民称之为“铲”,如称司令礁为“目镜铲”。对低潮时也不出露的珊瑚礁,渔民称之为“线排”、“沙排”,如称曾母暗沙为“沙排”等。
为什么海南岛渔民对这些水下岛礁的各种类型分得这么细,并一一命名呢?原因是这些水下岛是他们的劳作之地,他们在这些水下岛的珊瑚丛或湖里捞海参、拾鲍鱼、捉海龟、捡公螺……
这些辛苦劳作的人本来是这块土地的主人,对他们劳作的土地应该最有发言权,然而恰恰是这些主人没有话语权,他们对劳作之地的种种命名无人知晓。他们命名的岛礁名字甚至在自己的国家也得不到流传,更谈不上在国际社会了。显然,《公约》关于“岛屿”的定义暗含着话语权的问题,这是来自温带国家的人们做出的定义,因为温带没有珊瑚,没有珊瑚礁,没有珊瑚岛。温带海洋中只有大陆岛和火山岛,温带海洋周边的国家从没有见过珊瑚岛,没见过水下一个个巨大的、由珊瑚建造的礁盘,没见过渔民在珊瑚岛中的捕捞作业,他们却给出了“岛屿”的定义,规定了“岛屿”的权利,排斥了水下岛的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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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两两的渔船,正从远处驶向这片高潮时被淹没在水下的礁盘(上图摄影/马宏杰),礁盘内侧的潟湖满是珊瑚和海珍品,那是渔民们的作业目的地。这种巨大的礁盘是三沙市最为常见的景观,也是最主要的“土地”,它
们在高潮时,甚至有些在低潮时也会被淹没,但它们是渔民最重要的劳作场所。三沙的海水透明度都在20米以上,而潟湖的平均水深也在20米左右,这使渔民可以从水面上清楚地看到潟湖中的海珍品,并可以最简陋的方式潜入水中捕捞(下图
摄影/George Steinmetz)
。这种作业方式,和农民在田地里耕种一样,都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耕耘、劳作。对渔民而言,大海就是他们的“良田”,渔船就是他们的“耕牛”,海产品就是他们的“庄稼”。
记得一位哲学家说过这样的话,语言总是与权力联系在一起的,最大的权力就藏在语言中,《公约》是语言与权力结合的一个典型。语言是很神奇的东西,它是一个整体,是一个结构和系统,每一个单词都意味着一个庞大的亲友团在背后支持。我们以为在说语言,实际上是语言在说我们。联合国颁布《公约》后,大部分国家都签署了,因此这套《公约》成了谈论海洋和解决海洋争端的一套话语体系。甚至可以说,这套话语体系影响了一些国家对海洋的思考方式。在人们过去的印象中,一个“岛屿”就是大海中一个孤零零的岛屿。有了海洋法公约后,一个岛屿就能带来领海、毗连区、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等海域,可以获得极大的海洋权益,因此各个沿海国家都高度重视“岛屿”,争端就此而起。
在我看到三沙市一个个水下的珊瑚岛时,深深被这种地理景观所吸引,但是看到《公约》把这种地理景观排除在“岛屿”的概念之外,我感到了不公平,但是要反抗这种不公正是极其困难的。
我先是把海南岛渔民为这些水下珊瑚岛起的名称——
线、铲、排等推出来,为这些名称争取命名权,但我发现这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语言有个先占原则,就像领土一样。谁先占有谁有优势,《公约》已经抢先占了语言王国内的领土。
接下来,我想创造新的名称。我把这种水下珊瑚岛称为“覆水领土”,但是觉得这个称呼政治性太强,于是又想称之为“水下岛”,还是感到困难。后来我发现无论怎样做,都是在《公约》的圈子里打转。它好像是如来佛的手心,很难逃脱,因为我们都想把这些命名向《公约》中“岛屿”的概念上靠,目的是进入那个体系,获得权利,但这是极为困难的。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公约》和中国南海三沙的现状,简直就是两股道上跑的车,怎么也弄不到一起去。这是两套话语体系的碰撞,是一个具有古老海洋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与一些20
世纪新独立的沿海新兴国家的冲突。我们要摆脱《公约》那套语言体系,才能获得自由表达的可能。想要获得公正,我们必须向历史中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