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被遗忘的“小西藏”拉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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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达克位于克什米尔东南部,目前属于印度控制区。面积45110平方公里。官方语言为藏语(拉达克方言)和乌尔都语。拉达克地居世界屋脊之上,位于喜马拉雅山南沿与克什米尔山谷的东北面。拉达克全境,介於海拔3000~6000米之间,但大部分的居民住在3000公尺的印度河上源的山谷里。曾是古丝绸之路必经的重镇,首府列城(Leh)。
拉达克在历史上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至今该地区的大多数居民仍是藏人,语言、文化、宗教与西藏相同。中国政府从未承认印度对该地区享有管辖权。据马大正主编的《西藏通史》(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介绍,早在公元9世纪,拉达克就是吐蕃的一部分,13世纪统一于中国的元朝,后来统治北印度的莫卧儿帝国曾侵入拉达克,迫使其成为藩属,但随着莫卧儿帝国的衰落,拉达克在清代重新归属中国西藏管辖,拉达克王由驻藏大臣“节制”。从1683年开始,拉达克就年年向西藏进贡。
1834年,英国支持下的道格拉(森巴)族人古拉伯·辛格派瓦齐尔佐尔阿弗尔·辛格率领约5000名士兵突然侵入拉达克。1835年,道格拉军击溃拉达克军主力,攻抵拉达克首府列城,拉达克被迫签订城下之盟,沦为查谟的附属国。1840年,古拉伯·辛格派兵侵占了拉达克西北的巴尔蒂斯坦(在今巴基斯坦控制的克什米尔地区内,此前也是中国西藏的一部分)。1841年冬,藏军冒着风雪严寒,发动反击,接连取胜。1842年3月,藏军收复了全部阿里地区。
1842年8月29日,中英签署《南京条约》,鸦片战争主战场的战事宣告结束。1842年9月17日,西藏地方政府噶伦(总办西藏行政事务,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索康、藏军代本比喜与道格拉代表在列城达成停战协议。
1847年2月11日,道光帝降旨,指示琦善:与英国的关系,以现有条约(即《南京条约》)为准,其余一切拒绝,维持西藏、拉达克旧界,不与英方划界;对英交涉由耆英在广东统一办理。耆英随即以“西藏本有定界,毋庸再勘”,驳回英国要求。但英国竟然单方面组织了划界委员会,在没有征得中国西藏和克什米尔土邦同意的情况下,以“分水岭原则”,划出了若干点,就草草收场,这条所谓边界线是非法的、无效的。
清廷拒绝与英国划界,避免了中国领土主权的损失。几十年后,英国在藏南地区故伎重演,以“分水岭原则”抛出了“麦克马洪线”。此后的历届中国政府,从未正式承认过拉达克是英属印度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