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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 林来梵:“学术幼稚病”的 N 个表现

(2009-02-19 10:13:05)
标签:

林来梵

法律学术

教育

分类: 法律学术

http://linlaifan.fyfz.cn/blog/linlaifan/index.aspx?blogid=436186

载《法制日报》2月11日

只摘录了其中之核心几点,以备自己改进或加勉。。。

 

 暗里发誓“不成名便成仁”,认定做学问就是为了成名成家。
   以为所有名家都是不便批评的权威,或者以为所有名家都是“不小心”混出来的。
   以为写一些“与某某名家商榷”的文章,就可以快速成名,甚至一举成名;于是便准备泡制“也论法律的概念———与哈特商榷”之类的文章;甚至,后来知道哈特已经去世了,就接着写“也论法治的本土资源———与苏力商榷”之类的文章。
   发现自己做学问时屁股老坐不住,于是长叹一声,决定走学术明星的路子。
   漫漫学术路,始于听讲座。如果是知名教授来讲座,就去看看他的风采;如果是其他人讲座,就去看看其他年级的PPMM或PPGG。
   讲座的提问时间中,虽能积极举手,但先是用几分钟时间语无伦次地(因为激动)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提出了三个问题。
   听完一场讲座后,觉得讲者只有一句话对自己还有点启发,因此对身边的W君说:讲座真没劲,今后打死我也不再凑这种热闹了。
   以为凡是有注释的文章就叫论文,而且注释越多越好。
   决定将“论法治”之类的题目作为自己学位论文的选题,然而对T君说:喂,这题目我写定了,你们别再写了哦!
   导师说“论法治”这个论文题目太大了,于是一急之下就说:那我改成“论中国法治”。
   看到T君的论文题目是“论德国的……”,便哑然失笑了,说:中国人为什么要写外国的呢?
   争取把入学以来所想到的所有学术问题和所有学术观点都写入学位论文,并争取写成鸿篇巨制。
   论文主要包括如下三步曲:第一,我国的问题状况;第二,另外一个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做法;第三,我国的有关改革构想。
   认为论文就是要大胆提出个人见解,为此在论文里写了很多“笔者认为”,其中一个是:“笔者认为:法治对一个国家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为在学术研究中,外语最不重要,或者最重要。
   下意识地把皮格马利翁效应带入自己的学术研究,由此,在研究了施米特的某个问题之后,就认为凯尔森是完全错误的。
   不同意某君的某个学术观点,就觉得此君没有学术水准,甚至觉得他的那几颗门牙越看越难看。
   引征某问题的相关学术观点时,将那些持不同见解者的观点忽略不计;或者刻意不引用某君的学术观点,以为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他的被引用率或影响力。
   在研讨会上抢着发言,并且认为发言时间越长越好。
   对别人在讨论中提出的见解很生气,愤而批评道:这个问题早在多年前我就写过一篇文章专门论述过了,你居然还那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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