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黄昏,喜欢夜晚。喜欢只有星光的黑寂,也喜欢睡神拥抱下强颜欢笑的繁忙大街。
常常地,很冷的夜里,逃出宿舍的孤单,一个人在大街上寻找热烈。抑或约上一个女伴,我们疯狂地或是冷静地,散步或是奔跑。总之,我是快乐的。好多次,一人站在中关村大街的某一座天桥上,出神地望着脚下的车水马龙,耳旁,是乞讨者用辛酸弹奏出的马头琴曲。这是一部童话,一部都市的浪漫童话。我是一只夜莺,不死的夜莺,三毛笔下的不死鸟!
图书馆的书架上满是脏得可怕的书,说实话,我真是难以理解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会不爱惜这些灵魂的指明灯们。好不容易,看见一本相对干净的书,可能是刚上架的——王蒙先生的《青春万岁》,索性取出回宿舍。讲的是建国初期一群高中女生的故事,呵呵,虽然时代相对久远了一些,可还是激起了好多的我对童年的回忆。那是些多么愉快的日子,多么可爱的伙伴们,我现在失去的,是多么值得惋惜的青春!
日子,是需要意义的。我,将继续朝着自己的梦想走下去,只要我的灵魂不死,只要我的心脏还在跳跃。。我是不死的夜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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