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的中秋(一)
(2012-10-05 02: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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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写写日志了。当我发现写作也可以用来赚钱以后,就对自己吝啬起来,有时候觉得不赚钱的字,写了很浪费时间,现在想来,无端错过了这么多日子,是多么浪费生命啊,我的人生,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功利了呢?过去写的那些新闻稿件,与自己的人生记录相比,是多么的不值一提啊。总有一天,当一切政治的迷雾都烟消云散,当一切事业的雄心壮志都如退潮的海水平静下来,生活还在,自我还在,这就是日志的意义。
中秋,长假,一个人在香港。想起过去这些年,记忆里总有几个中秋是忘不掉的。
2000年的9月12号,中秋。那年我读初中二年级。北方的中秋夜晚总是很爽朗。那天,一大家人聚在一起。现在说“一大家”,其实也就是我的小家,爷爷奶奶,伯父伯母与堂兄这三小家。那天,大家在南市街上一家新开张不久的饭店点了一桌子菜,生活刚刚好起来,喜笑颜开的。我喝了很多啤酒,也不知道醉没醉,依现在的酒量判断,我一定没喝醉。
回到家里才想起来,要写日记。初中的三年,语文老师唐霞会定时要求大家写日记,拿给老师看。那时候有的同学们为了省事儿,会用小一点的日记本,这样一篇下来就不需要太多字数。我选了一个16开的大本子,一开始还像表决心似的,总写些假大空的话,后来慢慢发现自己可以写点真正关心的事。那天晚上,我就写的中秋。写了些什么呢?印象里,是有关“故乡”的话题。
现在说来挺不好意思的,那时候我一度很喜欢余秋雨的散文,最钟情的是一篇《乡关何处》,觉得那是在他许多读起来颇为做作的文章里,为数不多的算是情真意切的文章。我九岁离开故乡,一个天真烂漫、衣食无忧的小镇,由此进入城市,开始了艰辛的生活。对我来说,童年就在进城的那一年结束了。卖过烟,租过电话亭,记得1997年的中华烟是35块,黄山则是12和16块两种,买不起水果的时候就吃黄瓜,父母省吃俭用,送我进牡丹江学费最贵的小学。
那时候,想家是一种极朴素的感情。说不上为什么,就是觉得城市是好复杂的一个存在,城里的人,口音跟我们不一样,心计比我们多。再也没有安稳的生活,开始隐隐地为生计忧愁。天真的童年就过去了。故乡的秋虫和菜园,繁星满天的夜晚,接连到天边的平原尽头那条银亮的小河,除了在梦里,再也没在我的生命中重现。鲁迅童年时偷毛豆的经历,我读来倍感亲切——我偷过玉米,纯粹为了挑战“偷”而不被发现的刺激感。
到现在,我已经差不多忘光了那天的日记写的是什么,不久后校长来班里听课,语文老师叫我来念念这篇日志,校长听后大加赞赏,说这比报纸上那些学生发的文章好多了。我因此在学校小出了一把名,当时颇为得意,现在想,要是校长知道我现在的工作就是写报纸上的那些有聊或无聊的政治文章,不知会做何感想,好在我也准备做新的打算了。日记里,好像还引用过满文军的《望乡》那首歌。余秋雨的句子有没有出现在日记里,不记得了,不过,他的最后几句,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楚。那故事写他站在火车,一路经过浙江的许多地方,这个盛产文人的江南,出了许多才子,从陆游徐渭到丰子恺徐志摩,“他们中有好多人,最终都没有回来。有几个,走得很远,死得很惨。其中有一个,曾经洒脱地吟到:轻轻的我走,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就这样,对13岁女生来说,一个看上去“高深莫测”的文人玄而又玄的情怀掺进了我清亮的怀念里,我的乡愁开始了。
(今天时间太晚了,已经近凌晨三点。以后有空,再继续吧。中秋已过,祝福所有的亲人和朋友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