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

(2006-02-22 20:23:24)
分类: 潇彧咖啡-新闻聚焦
■文/潇彧
  如果这是监狱,与其窒息在监狱等死,还不如找个机会逃走;
 如果这是地狱,与其与鬼神垂死做斗,也坚决不能被其羞辱;
 如果这是天堂,与其伴着星星回家,还不如自己寻找到出路.  
  今天C公司为了《劳动合同书》的签定,弄得大家非常的郁闷、压抑,情绪也变得低落起来。明明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的合同,但是经过C公司的强权及巧妙修改之后,放在我的手上的分量却是沉甸甸的!
    那位"老大"(我们的总裁)的Secretary,在让员工签定合同书上意向上,简直就是:威逼利诱,软硬兼施,再加上"强权民意"的思想去引导大家,导致这合同不签也要签的决定了!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
    我作为公司的Senior President AssistantSenior President Assistant也面临这这样的威胁,她(那个"老大"的Secretary)甚至像"我的野蛮女友"那样把我填写好了的合同书——我迟迟还没有签字的合同书一把抓的给抢了过去,还言之有理说:“你是公司的Team Leader,也是目前的最高领导者,你要起带头模范作用”。呜呼,一个强权民意的合同,还要美其名曰的让我起到“先进模范”的作用,这简直就是“霸王宰鸡”的合同,签定了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非要“抢劫”掠夺民意不成?难道这世道的“王法”又变了不成?
    更有意思的是在合同P11页十条中的“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中第三十九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中乙方同意甲方为乙方上缴工伤、养老、生育、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乙方自行解决、(自愿放弃)”
    (备注:上述黑体是公司手写的内容,在今天CBT全体同仁拒签之后,在我的反击之下,那位Secretary才把“自愿放弃”四个字给隐藏去了。这简直是霸王条约了!哇靠,强奸民意的做法也成“小女人”之所为了,这世道的天说变就变,说黑就黑了吗?还有没有王法了?)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
    这个合同今天我没有上缴,也没有签字,更拒绝签字,它还静静地躺在了我的抽屉里。接下来可能会面临两种选择:一种是按照国家规定公司给员工上医疗保险,但是这种可能性对于C公司简直不可能;另外一种就是我辞职不干了。难道公司在这点“医疗”问题上还给大家非要“抠”得紧紧的吗?我在这种最根本的原则性问题上,又岂能让步,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合法权益啊!我宁可辞职或者被C公司辞退,我都不会让这种“强奸民意”的合同在我身上得逞,这“人”还有没有自由了?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这“国”还有没有王法了啊?是谁强奸了我们的民意?!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