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许霆案3月31日在广州公开宣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仍认定被告人许霆犯盗窃罪,但将一审的无期徒刑改为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
虽然广州市中院的宣判最后仍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不管案件的最终审判结果如何,单就该案的审理过程来说,就是一次成功的普法教育。
该案从案发之日起,通过媒体的大量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短短数月来,参与讨论的群众之多,进行释法的法律专家之多,都是空前的。群众热议这一话题,显示了在市场经济中,人们有着学法、知法、遵法的自我需要;在法制社会中,人们有着讲法、议法、释法的强烈要求;在和谐社会中,司法部门与广大公民有着互动的迫切愿望。
热议的结果普及了法律宣传:司法部门通过讲法,让百姓知道“何可为,何不可为”;广大群众通过讨论,知道如何“趋利避害”和避免“误蹈法网”。热议的结果分清了责任:许霆利用银行自动柜员机程序升级出错之机,多次恶意取款,犯的是“秘密窃取”罪。而因防范不严,对许霆犯罪有“诱导”之嫌的当事银行也受到了舆论的批评。
如今许霆犯罪案件已告一段落,但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却正在显现。某地报载:近日有一群众在使用自动柜员机取款时,机器同样出错,取一百吐两百。许霆案件提醒这位群众:“不义之财取不得!”,他停止了操作,但又想,要是别人取了,自己被录像后万一说不清呢?于是按提示报了警,一直等到银行工作人员来后才放心离开。(曾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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