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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状况的调查分析

(2007-07-15 14:10:51)
标签:

上海

外来务工人员

状况

调查分析

保险

教育

医疗

职业病

分类: 娱乐评论
    日前,上海市统计局根据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在全市开展了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状况调查。

    当前,外来务工人员这一群体,已成为推动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力量之一,而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究竟如何?对当地政府和社会有什么期盼、要求?这些都需要我们的关心和了解。为此,市统计局城调队于近日着手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状况调查。此次调查主要以问卷调查、现场了解、走访部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象包括从事工业企业、三产服务业、建筑业、打零工的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对他们工作、教育、居住、娱乐、健康以及收入消费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全方位调查。

    一、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情况

    1、据统计,上海外来人口370多万,其中70%左右直接从事城市经济活动,他们已成为上海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2007年5月,发放调查问卷5000份,收回4171份;2007年6月,又与浦东新区总工会联合对浦东新区近30家企业的外来务工者和企业管理层分别进行了大规模调查,共发放10000多份问卷,收回8000多份。调查显示,外来务工人员的年龄以青壮年劳动力为主,在被调查的外来务工人员中,年龄在21-40岁之间的占了82.46%,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6.42%,流动区域较大,来自全国的19个省,安徽、江西、四川等地外来人口比例偏高,安徽省最多占30%,江西省占20%,四川省占15%,其他各个省的外来人口相对差不多,很多外来务工人员都是经老乡介绍在此地打工。

    2、多数外来务工人员缺乏相应的技术,文化层次总体较低,主要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其收入也相对较低月收入千余元居多。从事的行业主要有施工装潢、贸易、工业,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目前外来务工人员拥有自己的房子比例很低,调查对象中以租房方式解决居住问题的占绝大多数,达到64.8%。从家庭开支情况来看,多数还停留在生存需求的阶段,主要用于日常生活用品、租房和饮食消费,其次是用于子女教育、医疗和休闲娱乐活动。

    3、外来务工人员普遍对工作、生活的要求并不高,心态比较平和知足,在上海市居住5年以上的所占比重最大,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努力缩小自己与城市居民的差距,以适应城市的生活。外来务工人员业余文化生活主要是看电视,其次是看报。他们期望能通过参加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已有28.29%的人通过自学专业知识来提高自己的技能。由于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是青壮年,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评价相对较好对身体健康普遍较为关注。

    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查表明,外来务工人员感到与本地居民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权益保障、子女就学、居住条件、医疗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有差距。由于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及户籍制度的影响,在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人比较中,外来务工人员感到差距最大的前三位分别是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和居住条件。

    1、就业困难程度依然较大。

    由于用工单位对员工素质要求明显提高,而外来务工人员由于主客观原因,自身文化程度总体较低,形成结构性就业矛盾,影响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选择自主权,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的困难程度,总体就业状况不容乐观。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对职业中介组织的诚信程度评价不高,职业中介对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帮助作用不大,通过职业中介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2、社会保险覆盖面偏小,社会保障程度有待提高。

    外来务工人员就业与生活的临时性、不稳定性,使他们对医疗保险等劳动保障关注程度不是很高,加之劳动保障政策宣传还不够广泛到位,同时,受到目前全国社会保险联网技术尚未实现的影响,社会保障意识相对薄弱。调查显示,有70.22%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享受医疗保险,71.58%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享受养老保险,没有享受失业保险的人更多,高达83.44%。多数外来务工人员游离于医疗、养老、失业保险安全网之外,外来务工人员及其患病不医、大病小医、以及靠子女养老情况比较普遍。

    3、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尚不能得到充分享受。

    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调查中有42.8%的外来务工人员没有按劳动法与单位签订合法的用工合同。欠薪、拖薪及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自我保护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调查中,仍有14.23%的外来务工人员认为所在单位的工资发放存在发放不按时或不足额的情况,4.01%的外来务工人员月收入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850元),48.67%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没有接受过单位提供的职业技术培训,45.17%的单位存在加班没有补贴,78.13%的单位没有双休日,72.38%的单位没有提供妇女产假、产期工资,44.30%的单位没有工伤补偿、工伤保险,更不要说享受住房以及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带薪休假了。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仍存在一定困难。

    虽然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建立了专门的民工子弟学校,但仍有部分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因找不到学校或负担不起学费而缀学。调查中有31.44%的外来务工人员表示在外出务工中经常碰到教育费用负担不起的困难,57.53%的人认为子女就学学费高、负担重,21.81%的人表示子女就学时需要交纳借读费、赞助费。

   5、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的现象仍然存在。

    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外来务工人员主要从事苦、累、脏、险的工作,同时也承受着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待遇。调查结果显示有51.85%的外来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遭受歧视排挤,一方面,使外来务工人员不能融入城市社会,难以形成正常市民的规则和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在城市中遭受的种种歧视性待遇,得不到基本的尊重和人际关照,促使或加重了他们的孤立感和无助感,产生对城市居民的不满情绪,甚至对立情绪。这不仅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而且容易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6、精神生活贫乏,业余文化生活单调。

    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反映闲暇时间不足,精神文化生活贫乏。调查中,尽管外来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时间延长了,但迫于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他们还是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阵地极其匮乏,娱乐场所大部分人消费不起,很少从事休闲、娱乐、体育等活动,生活枯燥单一,形成了“白天忙于生计,晚上无所事事的状况”。有59.22%的外来务工人员偶尔或经常感到孤独寂寞,从事的活动频率最高的是看电视和读书看报,走亲访友、上公园和体育运动也只是偶尔为之。

    三、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的意见建议

    为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创造良好的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环境,象关心城市下岗职工那样,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确保他们有收入、有房住、有书读、有病看、有社保,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1、完善劳动就业体系,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要通过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就业体系,努力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管理服务水平。一是规范职业中介机构,使之真正成为外来务工人员寻找工作的重要途径。二是建立和完善外来劳动力就业市场,降低外来务工人员的失业风险。三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定单式培养”,有针对性地实施指导和帮扶。四是要简化相关手续,简减收费项目,切实规范与外来务工人员相关的各种收费行为,坚决取消政府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杜绝自立项目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以及搭车收费等不规范收费行为,降低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成本。

    2、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各项保障水平。

    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一是要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学法,使其懂法,广泛宣传签订合法劳动合同的重要性,提高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要加大对企业用工情况的稽查力度,提高用工单位雇工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通过司法监督和法律援助,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不受歧视,不受排斥,不受虐待。二是要通过加强宣传,制订有关配套政策来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的保险覆盖面,把他们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范围,解除他们工作和生活的“后顾之忧”。三是要依法加大对非公企业的工会建设,利用工会组织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权利,保障他们应有的政治权利和民主权利。

    3、多方拓展办学渠道,进一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

    许多外来务工人员最希望在子女入托及教育方面得到政府的帮助。因此要出台配套措施,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工子弟学校。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育质量,增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信心。要调整有关政策,简化手续,降低各种教育收费,对困难家庭提供教育补助,让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在就学上,接受和城里孩子一样的教育,能让他们安心、全心地投入工作,为下城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4、规范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搞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环境。

    要按照“谁留宿、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把外来务工人员的直接管理责任落到用工单位。同时,社区也要将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对本辖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子女就学、生育、治安等方面提出规范要求,并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登记、查验和出租用房管理工作,形成一种以“服务、教育、维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新模式,使他们增强归属感。要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社区成立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服务站,建立个人档案,及时掌握外来务工人员的变化情况。要创造条件建设一批与外来务工人员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公寓住宅,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难问题。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党支部、工会、团支部、妇联、互助协会等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中碰到问题。要创造条件成立外来务工人员活动中心、外来务工人员之家等,设立图书阅览、健身、联谊、法律咨询室和维权驿站等,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开展读书、字画、歌咏、体育大赛等项活动,激发他们的上进心,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满足他们对精神文化的需要。要构建以警防、民防、技防“三张网”为主体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犯罪预防和打击工作。

    5、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进一步提高居民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认同。

    目前城市居民与外来务工人员两个群体之间存在的“社会群体隔离”现象,已成为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必须正视和解决的问题。因此,应加大力度宣传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和社会所做出的贡献和新人新事、新风尚,多从正面进行引导,努力消除城市居民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偏见,培养他们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认同感,让他们意识到广大外来务工人员默默无闻的贡献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同时,还要客观地反映外来务工人员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大众了解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的辛苦、报酬的低廉和生存的不易,让大家都来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关注他们的精神和政治需求。有关部门要引导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城市建设的公益活动,增强他们自信、自尊、自爱、自立的意识,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平等观念,让他们认识到自己也是城市的主人,以创造一种平等融洽的社会氛围,帮助城市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群体加强互动和彼此尊重,增强彼此间的了解、理解、沟通与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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